婚前共同贷款买房,购房合同写两个人名字,我是主贷人

我们一人一半出了首付,购房合同写的是我们两个人名字,组合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是我一个人名字,商贷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的公积金办理了逐月还款。
目前还没有过户,请问
1 办理房产证时,名字是必须跟购房合同一致吗?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嘛?怕以后有财产纠纷。
2 我们感情破裂,但还未婚,此套房子是否按照房产证的名字进行财产归属?
3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就是谁的婚前财产?
4 我们如果分别和他人结婚,再买房子的话,是否均属于二套房?

1.房子的房产证,就是按照你们签署的购房合同上的姓名来办理,所以~~你这情况,房产证上就是你俩姓名。 2.这房子属于你俩婚前购买共有房产,在没有特殊预定房产份额明细情况下,住房的产权,你俩一家一半! 3.是的,由于你俩未婚,所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这房子产权就是属于谁! 4.是的,由于你俩共有了套住房,又分别办理了贷款,在银行就有了贷款买房征信记录,你俩目前属于有房有贷,以后买房子不管是你俩谁在卖,都是二套!如果分别和他人结婚,也是一样,各自配偶名义买房,也是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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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第4的个问题,是属于二套房,只要有贷款购房记录的都算。
其余关于合同和房产证的不太清楚了。
一般合同上有写明谁占多少,通常情况下都是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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