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中账务的会计司法鉴定应该由谁做

我是公职人员,在单位上任出纳。检察院反贪局根据举报,侦查我有无贪污行为。对我调查时,我主动将单位帐务提交给反贪局,当时反贪局没有出具任何依据。随后反贪局办案时却将我提交的帐务放在一边,不进行调查,却仅凭单位银行存款项对帐单上的取款记录,提取两笔强迫我承认与其他三人共同贪污8万元,每人分得2万元。其中有一人承认,另两人没有承认,公诉后法院判决我与承认的那个人共同贪污8万元,没有认定每人分得多少钱,证据为取款记录和供述。我服刑完毕后,在反贪局找到办案时我提交的帐务,并立即通知原单位负责人到反贪局封存带回原单位保管。后我通过律师合法提取复制后作为证据向上级法院申诉。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内部建议原审法院对帐务进行会计司法鉴定。开庭时合议庭希望我出钱,由他们找机构鉴定,我不同意出钱。合议庭又找法院拿钱鉴定,法院领导也不愿意出钱,法院又出函给检察院,叫检察院负责去做会计司法鉴定,检察院回函不同意做。现在案子一直拖起的。请问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谁最有责任负责做帐务的司法会计鉴定? 注:我不是不愿意出钱做,只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担心出了钱又不公正,当冤大头。
另外,上级法院裁定7月上旬到原审法院,中旬到刑庭,8月5号开庭。会计司法鉴定这个程序的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时间?本案最迟应在什么时候结案宣判?

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就可以实施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一词,容易被误解为只有司法会计师才能进行的工作。实际上,按照目前我国诉讼法律规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财会或审计学教授,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就可以实施司法会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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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首先,司法会计鉴定的任务不是确定你是否存在贪污,而是为了查明案情,就案件涉及的财务问题或会计问题进行鉴定。这就要求你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认定不当的内容作出判断。根据需要查明的某一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如果你把判决认定事实(隐去单位真是名称、个人真实姓名)上传以下,也可能会帮助一确定一下是否存在需要鉴定的问题。
其次,如果确定了具体需要进行鉴定的财务会计问题,刑事案件中的司法会计鉴定费用应当诉讼机关承担,不应当由被告人承担,法院认为事实不清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解决财务会计问题,再审法院可以自行决定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获取鉴定意见作为证据。
第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时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0
会计司法鉴定原则上由办案机关做,你自己也可以做,但不一定被认定。鉴定时间不记录办案时间。8月5号开庭,如无新问题新证据,20天左右就出判决了追问

但是到现在法院都没有结案啊,8月5号的开庭时只审到双方辩论,就宣布休庭,一直就没有再开庭了,我不知道法院还能拖多少才结案。请明示。。。。。合议庭的意思是会计司法鉴定由我出钱,他们负责联系机构做,不是由我联系机构做。

追答

目前,如果鉴定费不多,那你就先垫上,查清事实,沉冤的雪才是最重要,如果是错案,就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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