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三毛的一部作品

是个作业,哪个作品都好,500或者600左右就好啊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一开始看,作者语言风格的确挺幽默,给我带来了一些快乐。但越看越觉得作者有点做作,说白了郭敬明堆了这么多的文字,无非是堆了一份自己剽窃的收入。他的这篇小说有以下几大病症:

一、主题灰暗。他的这篇小说所描写的大学生,一个个就知道泡酒吧,开Party,谈恋爱;而且还勾心斗角,是是非非,没有一个有远大的理想,就算是我本人比较欣赏的陆叙也只不过是一个为爱情而活的人。如果中国的大学生都是这个样,我想中国真的就没有希望了。再看看主人公,一天到晚就知道哭(这也是作者煽情的表现),她的生活本来很快乐,我就想不通她为什么就这么不知足,成天哭哭啼啼的,好像死了娘一样。在他的这篇小说里,真的找不到一点上进的东西。所以这样的作品,让人读了只能萎靡不振,这是毒害青少年啊!我看过韩寒写得东西,我觉得他的东西比较有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人物个性不鲜明。先从主人公说起,这个林岚的性格应该说非常外向,有时候还凶巴巴的,甚至会说一些脏话。一般来说,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很坚强的,可是她坚强吗?一天到晚地哭,一天到晚的逃避。作者以第一人称说她很善良,可是什么地方表现了她的善良呢?没有,她到底善不善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许多好友因为她吃了亏。比如闻婧被侮辱,陆叙丧命都和林岚有直接的关系。作者自以为是地说主人公善良,这是典型的说空话啊。再看看林岚她妈,说实话我有点讨厌她。作者还说她是下过乡的人,可我怎么看都觉得她只是一个爱享福的人,饭不爱做,天天跑美容店美容;最讨厌的是,娘儿俩打情骂俏的,一点也不正经。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妈妈正儿八经的教育她的子女。这样的父母该下岗!再看看,这篇小说的男生和女生的差别,你看这篇小说有哪个男生算得上是真正的男子汉?那个白松我从来就没从他身上感受到一丝阳光。即使陆叙,也算不上是真正的男子汉,只不过是一个情痴罢了。好,我们来看这些女生,一个个疯得可以进精神病医院了。火柴,鸡一个,就不用说了。其她这些女生没有一个不会说脏话的,没有一个不凶的。如果在现实社会中,我是坚决不会喜欢这样女孩子的。总之,给我的感觉就是,这篇小说的女生刚强,男生懦弱,真是阴阳不调啊。作者也是一个男生,干嘛要把男人写得这样无能呢。

三,作者立场有歧视倾向。小说有几处写到农民和民工。比如,开始写武长城的时候,就是以民工的称谓来写他的,说什么人家一民工。“农民怎么了? 民工怎么又得罪他了 ?歧视色彩太重了,几百年前,你的祖宗也是农民。”,这是我援引一网友的话。再看看这些人物的背景,没有一个没有钱的,除了李茉莉。小说有几处描写了小北和白松家的条件,都是非常豪华,非常有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作者家也是非常有钱的。这也难怪他有歧视民工的倾向。这样一篇小说,不知道那些穷苦学生看了将会怎样的自卑,说不定会去自杀。这一点,有点像《流星花园》那部电视剧。

四,故事情节不符合逻辑。这一点可以从结尾说起。陆叙奄奄一息,好不容易醒过来。这林岚却跑过来贪嘴,按常理这个时候她应该很内疚很惭愧,再怎么着也高兴不起来。况且她自己也受了伤,他们俩的情绪都应该很低落才是。可是,我就不明白了,他们竟然会贫起嘴来。而且林岚高兴得忘乎所以,竟然在一个深受重伤的人的脑袋上一推,这一推不要紧,把人家小命给推没了。这林岚简直神经病一个。另外一点,闻婧受辱那一危急关头,这林岚竟不知道报警,偏偏要叫一些好朋友找一些黑道上的人来帮忙。这是在抑制法制啊!说到法制,我还想说一点,小北的爸爸,被作者写成一个权利无穷之大的人,大到能把一个监狱的人放到阳光中来。试想,这样的一个人,难道不是一贪官么?或者说是一个滥用职权的权利者么?在这一点上,作者好象很支持的。一丝也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之处,还亲切叫叫着顾伯伯,真肉麻!另外一个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是一个小问题,其实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有很多,只不过这个小问题我记忆深刻,就不得不提。小说从头至尾都说林岚是一个青年作家,可是她什么时候写过东西了?就连日记都好象没写过。而她的工作却是搞设计的,我只知道她搞了很多的设计。再者,林岚这种性格像是写书的人吗?一点脑子也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调皮的,不懂事的女孩子罢了。我知道作者把林岚当做一个作家是在写他自己,可是这对小说有什么用处?无非是多了一些文字罢了,多挣了一点稿费罢了。

不过话也要说回来,这篇小说有一定的故事性。作者的文笔也是不错的,年纪轻轻能写出这么一鸿篇巨制来,也确实是一件骄傲的事。至于作品中的缺点,我想这和作者的阅历浅有关,这也难为他了。希望他多多努力,写一些好作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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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0
飞--三毛作品的今昔
桂文亚

固然三毛近年来一系列撒哈拉的故事很受各方瞩目、议论,但也正如她母亲所说:像捧明星一样,并不是好现象。
默默一旁欣赏她,若欣赏自由翱翱的云雀,是一种适宜的欣赏态度。三毛在家信里如是表白:锋芒如果太露,便可能停笔,一年,或许十年……

微雨的早晨,叩访她父母台北南京东路寓所。

小型方正的客厅里,一组深色沙发井然对放,铺在正中的几何形图案地毯,洁净,略呈黯淡。靠墙一箱热带鱼,浮沉吸吐,远远望去,橙红的斑点,穿梭如流星。

曾和三毛的双亲聚会过,很为他俩的淳厚正直留下印象——自然,也附加一份对三毛的关怀。此番访晤,是情谊的交流与分享一位母亲的骄傲、欣慰。

做母亲的,以一种娴静温婉的语气回忆女儿童年的点滴:

三毛,不足月的孩子,从小便显得精灵、倔强、任性。话虽不多,却喜欢发问;喜欢书本、农作物,不爱洋娃娃、新衣裳。可以不哭不闹,默默独处。不允许童伴捏蚂蚁,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

中学以前,一切尚称顺利,初二以后,由于理化数学成绩不好,加以健康影响,休学在家。为了弥补缺失,这一段时间,她利用时间自修国文、英文,并随黄君壁学山水、邵幼轩习花鸟,继而参加五月画会。

(客厅的三面墙上,正挂着那时期的作品。沙上并禽池上暝,一幅戏鸭图,透露相当练达的功力。另两幅雄鸡与花鸟,雄飞从雌续林间,晴光淑气催黄鸟;也绝不易看出是一个十几岁女孩的手笔。)几年过去,她想重返学校。经过文化学院院长批准,成为哲学系旁听生。结业后,得到西班牙马德里大学的入学许可,但几乎为了一份英文成绩单不得成行。马德里大学的进修结束后,转赴德国歌德书院,接受严格的语文训练,之后,放了线的风筝般,飞往美国。在芝加哥伊利诺法律图书馆做事,前前后后通过十二次美国公务员考试。两年后回国,在文化学院、家专、政工干校执教。然后在“人生苦短,不喜欢平淡”的理由下辞去教职,又离开家园,重奔前程。

这一去,是平沙万里的撒哈拉。

她从沙漠寄来美丽浪漫的文章,仿佛,撒哈拉成为她写作生命的绿洲。事实上,她十四岁开始练习写作,十七岁正式投稿。早期作品中的晦涩与现今作品的开朗,截然两种鲜明对比。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份发表在《现代文学》的作品:《惑》,描写自己病中迷失在《珍妮的画像》里的幻觉。天黑了,不敢开灯,蜷缩床角,想隐藏在黑暗里。

“是了,我是在逃避,在逃避什么呢?……好像在很久,以前不知道在什么世界里……我有那么一段被封锁的记忆(中略)……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些风啊!海啊!那些缥渺、阴郁的歌声……”“珍妮和我的关系不是病,不是病,我明白的……(中略)一次又一次我跌落在那个虚无的世界里,在里面喘息、奔跑、找寻……找寻……奔跑……醒来时汗流满面,疲倦欲绝。”

幻觉里,她矛盾不安,感到“失落的狂乱”、“被消失的痛苦”。而大病初愈后,忽然心血来潮,提着画具出外写生,任凭母亲苦心劝阻。“我一下子哭了起来,我拚命捶着大门,发疯似的大喊:‘不要管我,让我去……让我去……讨厌……讨厌你们……’”

这种情绪的表达,无疑是激烈纵情的。失学、病痛下的煎迫,亲情的关爱也成为心理上的负担了。

《惑》是她成长期的作品,缺乏委婉申述的含蓄,充满忧郁悲伤的色彩。技巧是生涩的,心境的成长比起一般“正常步骤”生活中的同龄女孩,都要敏感、早熟。

《月河》发表在次年十九卷第六期《皇冠》,描写一个叫林珊的女孩对感情的执着与憧憬。男孩叫沈,仅基于那份埋藏已久的感觉,第一次见面,林珊便痴情投注真爱。

以现今的标准衡量,《月河》的构架带着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言情,不过,文中“我不要孤独,我不要做聪明人,我要爱,我要爱……即使爱把我毁了”的自白,也坦然流露一个年轻人率真的热情。和《月河》相类的,是她同年一月发表在《中央日报》的短篇《异乡之恋》。异乡之恋叙述一对陌生男女在异国相遇,他们相对坐了一日,仅有的一日,彼此却动心了,恐惧着分离。“生命的本质是孤独的”,“爱的赠送即是刹那也是永恒”,两篇文章,表达同一主题。

一九六六年,她已经进文化学院哲学系,一月二十九日在《徵信新闻报》发表《极乐鸟》。

这是一篇为朋友S所写的散文。S的自杀令她激动,歇斯底里的哭泣,胃抽痛得打滚。

“我是天生的失败者,你的天才尚且不是你的武器,我又拿什么跟自己挑战呢?”“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望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着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在孤愤情绪的抒发下,《极乐鸟》急切、分明,一气呵成。

在文化学院读书的这一时期,她认识了法文系教授胡品清,《皇冠》与《联副》分别刊载了胡教授写给Echo(她的英文名)的书简。胡对她的印象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一九六七年她出国后一个月,胡的《断片三则》之一描写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这是女诗人、作家,亦师亦友的看法,是否完全真确,不敢断言。但根据Echo早期发表的《惑》、《月河》、《异乡之恋》来推论,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是属实的。

又由于她对绘画的狂热,文章中的共通点之一是不由自主的以艺术为陪衬。《惑》中的珍妮画像;《月河》中的沈和林珊同是爱画人,他们的作品被陈列在一个展览会场;还有《异乡之恋》,在巴黎卖画为生的男主角,都是直间接的象征。

风格的逐渐改变,是在《极乐鸟》之后。

一九六七年六月在《幼狮文艺》发表的短篇《安东尼·我的安东尼》,叙述一个女孩(以“我”为第一人称,也可能指自己。)离乡背井生活在异地中,对一只小鸟“安东尼”所产生的感情。从笔势看来,《安东尼·我的安东足》仍然是“感情用笔”的;然后,《惑》中的激烈,《极乐鸟》中的孤愤,及《月河》、《异乡之恋》中若干不实虚幻的色彩,淡漠了,给人一种逐渐真实感人的力量。

在可能同一时间内发表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是我认为手头收集她早期文章中最好的一篇。

这篇文章以清新的美感来描述一个炎夏的林中午日,与朋友旧地重游。爬树、涉水、晒太阳,接近自然的欢悦与淡淡追念流光的伤怀,交织在一片明快的诗情里。

好像一朵空灵的小草花,逢春雨后的绽放,叶瓣上还停留黎明新亮的水露。这以后,也就是寄自撒哈拉沙漠的一系列流浪记了。(也包括发表在《实业世界》上的若干篇报导文字。)

也可以说,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在《联副》轰动以前,她所发表的作品为数并不多;以真实姓名“陈平”发表的作品,读者诸君恐怕都没有太深印象。

《撒哈拉的故事》为什么与早期作品风格悬殊如此?特殊地理环境使然?抑或成长过程的蜕变?深沉多感的心思在什么时候一转明快清朗?《白手成家》一文里,也许可以提供一点线索:

“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为什么看透、也尝够了呢?

如前所提,失学、病痛曾经造成她成长过程中的阴影,但由于不轻易妥协的天性,一再突破难关,重新复学,扩大早有的生活领域。但是,婚姻上的挫折,使她再度遭遇到重击。

她的母亲沉痛的说——这也许是造成她当初决定“流浪”的主因。但,《白手成家》里也谈到:“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自然,我并不想以一种解析方程式的态度来解释她的个人,(这对她与我都是一件俗不可耐的事——也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但是,就作品本身,我认为,也唯有通透了事理、生死、喜怒的人,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透视人生。

我也相信,前期的三手,无疑也是热爱写作的,只是因为机遇局限与偏窄的观念,一直表现平平,而撒哈拉沙漠如此受到热爱,又何尝不是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众人喜爱撒哈拉的故事,是因为它流露善良、豁达、悲天悯人的性情。然而,众人也许不知道,写喜剧的人,往往深尝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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