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出嫁的女儿能把庄基证改成自己名字吗?

如题所述

是继承。你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理解是错误的,家庭是最小单位,人民群众不要再往小的说了。实际情况是承包地由即时的全部家庭成员以家庭名义承包,怎么成为家庭成员有法可依,承包地登记的名字在法律上与户主保持一致,但是不必严格保持同步。现实中儿子结婚了,父母会在适当的时候移交家庭大权,那样承包地的名字也就改过了,当然以后改也行。出嫁的女儿养活了老人,国家允许继续承包,法律依据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能服从法律原则也得服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村老人去世,土地在承包期内的,可以由其子女继承该土地的承包权,村里不能随意收回。如果要收回也需要等承包期满再收回调整不是继承。你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理解是错误的,家庭是最小单位,人民群众不要再往小的说了。实际情况是承包地由即时的全部家庭成员以家庭名义承包,怎么成为家庭成员有法可依,承包地登记的名字在法律上与户主保持一致,但是不必严格保持同步。现实中儿子结婚了,父母会在适当的时候移交家庭大权,那样承包地的名字也就改过了,当然以后改也行。出嫁的女儿养活了老人,国家允许继续承包,法律依据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能服从法律原则也得服从家的宅基地,登记的是我爸的名字,现在他已去世,做为她的女儿(已出嫁),是没有继承权利来继承这块宅基地的,只能再归还到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如果你的户口还在你老家的话,你是可以更改宅基地登记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你父亲在世时,你家只对宅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
根据〈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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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7
可以是可以,不过是挺麻烦的。如果有兄弟姐妹的话,首先要有他们主动放弃庄基证的证明。不过作为一个出嫁的女儿来说,很少会有来继承老人庄基证的。除非她没有哥哥或者弟弟。有太多老人去逝之后,子女们为了争夺遗产闹得不可开交。希望你不会走到这一步。
第2个回答  2020-10-27
老人去世后,出嫁的女儿能把庄基证改成自己的名字吗?不能。想改成自己的名字。必须得经过法律部门进行公证。同时 如果还有兄弟姊妹的话。还得要求其他子女。一起出征。
第3个回答  2020-10-27
当然可以,女儿和儿子一样是有继承权的,只要你的亲兄弟姐妹没有意见就可以改成你的名字了。
第4个回答  2020-10-27
带上相关资料去土管部门和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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