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重庆的户口

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把户口转到重庆市?

重庆入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受理范围: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一起生活的父母 ,可申请入户,但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2003年8月6日前购房的不受居住面积和文化程度的限制);主城区内因购房申请入户的不受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以及学历、面积的限制。二、办理程序、时限及手续:(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6、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7、暂住证明;8、民警调查报告;9、其他证明材料。三、注意事项:(一)、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合资购房的只允许其中经书面协商确定的一个户主或房主家庭入户;(二)、转让出售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户口咨询投诉电话:63962448居民身份证管理咨询投诉电话:63962420流动人口管理咨询投诉电话:63962398移民户口管理咨询投诉电话:63962437警务督察电话:63758111
更多见: http://www.cqga.gov.cn/jqts/hjgl/51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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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一种情况是有固定的住址,也就是在重庆你有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这种户口一般是独立的。另一种情况是有固定的单位,比如比较大型的公司企业或者事业政府单位之类的单位,由单位开户籍证明手续,可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之下。还有一种情况是有固定的亲属,直系三代以内的,在重庆有固定居所有户口的,可以凭借手续把户口迁入到亲属的户口之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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