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渡江南路福运门五金交电市场北门路口掉头是否违反交通法规?有谁知道,谢谢!

如题所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因此,你说的路口,只要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就可以在信号灯允许通行的时候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有禁止的标志、标线,就是违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