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官制是什么?

如题所述

魏晋南北朝

中央官制:三省体制——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看门弟)

地方官制:刺史制

(一)中央官职——三省的产生与发展
总体而言,魏晋南北朝是皇权的衰微时期,且三公九卿制度的结束和三省六部的创建。
从权力关系演变讲,三省的发展顺序大致是东汉政归尚书,魏晋政归中书,南北朝政归门下。(《历代》P97)这是我们学习三省必须首先掌握的,不过界限并非依朝代如此明确。这种权力中心的替代是符合中国古代官制的趋势之一——内官转化为外官。
1.权力的获得和转化
从官职渊源讲,尚书于秦朝即有,隶属于九卿之少府;中书于西汉武帝有,称中尚书(可否理解成宦官做尚书者是中书?),隶属尚书;门下于西晋方称为门下,原称侍中,于秦朝即有,隶属于九卿之少府。
尚书:尚书权起于汉武帝,后东汉光武帝时以尚书台代替相府。作为一个官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官署机构,也就意味着其权力发生了质的变化。从东汉开始至魏晋,尚书台(后改为尚书省)一步步的侵蚀着三公和九卿的权力,侵蚀三公则意味着拥有最高决策权,同时尚书台的属僚处理着日常行政工作,也就侵蚀着九卿的权力,于是三公徒有虚名(至西晋三公完全退出了权力核心《古代》P69),诸卿无事可做,意味着三公九卿制度渐渐淡出历史舞台。魏晋时期,尚书省的决策权力被中书省所代替,只是个行政机构,权力下降了。
中书:中书令最有名的当属司马迁了。中书原属于尚书,当尚书权力日上后,中书则顶替了原先属于尚书的职权——起草诏书,也就意味着尚书权力开始削弱,中书开始重复走尚书走过的轨迹,即尚书由内朝转变为了外朝。
门下:西晋时侍中改为门下,侍中寺则发展为门下省,原因是为了限制日益强大的中书省的力量。侍中原是掌往来奏事和侍从皇帝的,作为顾问性质常常切问进对、拾遗补阙,至东晋发展为对皇帝所下诏书进行审核,成为权力中心之一。
黄仁宇先生说过,我们的帝国管理方法则依靠文牍。所以在权力的争夺中,对诏书的掌控能力成为了重要的标志。上行文书的程序为:*--尚书—门下—皇帝,下行诏书:皇帝—中书—门下—皇帝—尚书--*,形成了中书草拟、门下审核、尚书行政的合作制约制度。
可见以“丞相”为名称的官职基本消失,代之于具有最高权力象征意义的宰相。最高权力的变化由秦汉的独相制发展到了群相制,体现了政治制度发展的完善和成熟。
2.权力转化的原因
一般而言,都谓是皇权专制加强而采取的削弱和限制相权的结果。不过《古代》一书中的观点我表示赞同:(P68)每一次变化,并不都是由君相矛盾所致,许多变化都是出于统治的需要。所谓统治的需要,其实就是指制度本身演变的内在的理路或者说是其本身具有的发展规律。

(二)地方官职
从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看,同东汉后期为州、郡、县三级制度。混乱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所以地方官制也在一片混乱中。但乱中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点:
1.军权在地方行政中的地位
战乱的常态造就了军权的重要。尤其在州一级出现了政府与军府并置的局面,军府渐有取代政府行政的趋势。(《古代》P62)魏晋时期实行都督制,即由中央选派人员对驻屯于外地的军队进行统领。最初不得兼任刺史,但到西晋末年都督兼任刺史已成通例,刺史加将军号也是普遍现象,二者合一了。
2.侨州郡县制度
这又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和制度。中原连续战乱,大量人口南迁。南迁成就了经济重心的南移,但也造成户籍的混乱和管理的无序。《历代》P113记载:晋永嘉至刘宋南渡约90万,占当时政府统计的1/6,还不包括荫户和曲部。由于南渡多有世家大族,往往寻至一恰当之地则聚族而居,形成相对集中的聚集区,于是既是安抚承认他们的大族地位,又为便于管理,于是将其新居之名与原居之名对应,称为“侨州、侨郡、侨县”。这种因战乱而设的以安抚为目的的植生于其他行政区域的怪胎,只能导致更多的混乱。

二、选官制度
此时的选官制度沿袭了汉朝的制度,如察举制、考试制、征辟制、学校入仕等,当然最具有时代特色的、最主要的方式是九品中正制。
1.产生
(1)九品中正制是战乱的产物。战乱使得人员的流动性增强,也使得基层的行政机构遭到破坏,出现无举荐人,无人被举荐的局面,这使得选官的主要手段察举制已经无法正常运作,新的选官方式应运而生。
(2)察举制本身弊端的暴露。东汉政治最大特点之一是豪强地主的无限膨胀,选官也必然被豪强地主所控制,举荐人和被举荐人均不出豪强之手,使得所谓的“德贤才能者”事实上是以豪强的决定为标准,察举制失去了本身的价值。所以曹操提出“唯才是举”,通过中正评定九等选任官员,使得人才云集,发展最迅。
(3)是皇权与世家大族妥协的产物。换句话说,从被大族控制的察举制最后变成了仍被大族所控制的九品中正制,主体未变,名称变化而已,可谓之换汤不换药。《历代》P118说的好:九品中正制的实质,就是重新将选官权交还给士族门阀,由此可以说,曹氏交出了用人权,换来了皇帝的位置。220年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施九品中正制。
2.定品
(1)中正官,多为本郡在中央任职的官员担任,其所属于官吏为“访问”。
(2)依据:家世和状。家世指的是出生,不仅拼爹还拼祖宗。状指才与德的综合评价。
(3)定品:品即等级,依据最终只在于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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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1
一、中央官制
总体而言,魏晋南北朝是皇权的衰微时期,且制度的结束和的创建。
从权力关系演变讲,三省的发展顺序大致是东汉政归尚书,魏晋政归中书,南北朝政归门下。(《历代》P97)这是我们学习三省必须首先掌握的,不过界限并非依朝代如此明确。这种权力中心的替代是符合中国古代官制的趋势之一——内官转化为外官
二、地方官制
从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看,同东汉后期为州、郡、县三级制度。混乱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所以地方官制也在一片混乱中。
三、选官制度
此时的选官制度沿袭了汉朝的制度,如、考试制、征辟制、学校入仕等,当然最具有时代特色的、最主要的方式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09
简单一点说,中央是三公九卿制,或向三省六部制过渡;地方为州、郡、县三级制度;选官为九品中正制。但两晋南北朝大部分时间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争的状态,各个王朝的职官设置很混乱,主流还是与秦汉一脉相承的。
第3个回答  2015-05-09
宰相集权、地方。。
九品中正制
第4个回答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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