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下唐朝藩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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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藩镇,唐朝的军制,显着的一点是继承前朝在重要地点设置都督府。睿宗时设节度大使,玄宗时开始扩大节度大使职权,并在边境设置十节度使,统称“藩镇”。由此,形成了所谓的藩镇雏形。
唐朝之所以煌煌知名千年,就是它的兼容并包,容纳了很多的异族,并且平等对待。这一点,在唐初就已经很明显。明皇时候,府兵制已完全破坏,开始实行募兵制,这必然会造成兵随将走,将领拥兵自重。无形中其实已经提供了藩镇形成的条件。募兵制的恶性发展形成了藩镇割据。
大唐一方面可以进行中亚的与大食的战争,却也不得不防范身边外族的入侵。明皇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藩镇节度使掌握地方兵权,是唐政府对游牧民族骑兵实行军事防御的需要;藩镇节度使掌握地方财政大权,是唐政府缓解财政压力,解决边防驻军后勤供应的需要;藩镇节度使拥有辖区数州的行政权,是更有效地执行军事防御任务的需要。总之,藩镇节度使是唐军事战略变革需要的产物。
二、影响:
1、藩镇割据造成了中央政府实际管辖地区的缩小,吐蕃(7世纪)、回鹘(7世纪)、西夏(11世纪)等少数民族相继建立地方割据政权,吐蕃甚至与中原汉族政权发生过对立冲突,使得陇西一带丧失大半。淮西久为吴元济所据,是以“蔡人有老死不闻天子恩宥者,故坚为贼用 ”。
2、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这些藩镇转入互相兼并的战争中,数十年战争不断,几乎遍及全国。天佑四年(公元907年),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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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7
唐朝中叶以后,一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不服从中央命令的政治局面。藩是保卫,镇指军镇。封建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这是封建统治者争权夺利的本性所造成的矛盾。唐代安史之乱后出现的中央集权削弱、藩镇强大、互相争战的局面。当时节度使独揽一方军政财权,其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不受中央政令管辖。至9世纪初,全国藩镇达四十余个,他们互相攻伐,或联合对抗中央。唐代中央政府屡图削弱藩镇,收效甚微。此局面延续近两个世纪,至北宋初结束。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邦联制:指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其主要特点是: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没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其成员国根据互相签订的协约明确表示让渡或委托邦联机构某些权力;邦联各成员国各自仍保留对内对外的主权,保留本国政府机关的一切职能,并有权自由退出邦联;邦联设有各成员国的协商机构,其决定只有在各成员国政府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地区性或跨地区性国家组织均属于此范畴。
由此可见,唐朝的藩镇割据既不是联邦制也不是邦联制。藩镇割据只是唐朝时期的一个特殊的现象
第2个回答  2013-11-07
藩镇,亦称方镇,是唐朝中、后期设立的军镇。藩是“保卫”之意,镇是指军镇;唐代封建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唐玄宗为防止边倕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时称天宝十节度使),安禄山就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伺机发动叛乱。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势中衰,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藩镇大多依旧服从中央政府,向中央缴纳赋税。而在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山西一带的藩镇,即时称“河朔三镇”的成德、魏博和卢龙三镇,则割据一方,表面上尊奉朝廷,但法令、官爵都自搞一套,亦不赋税,形同独立政权。后代史家把这种局面统称为“藩镇割据”。

藩镇的起始:唐朝的军制,显著一点事继承前朝在重要地点设置都督府。睿宗时设节度大使, 玄宗时开始扩大节度大使职权,并在边境设置十节度使,统称“藩镇”。由此,形成了所谓的藩镇雏形。各藩镇掌管一个地区的军政,后来权力逐渐扩大,兼管民政、财政,掌握全部军政大权,形成地方割据,常与朝廷对抗。

设置目的:一句话,保卫国防,开土封疆。
唐朝之所以煌煌知名千年,就是她的兼容并包,容纳了很多的异族,并且平等对待。这一点,在唐初就已经很明显。
但是,凡事都不能一概而论。既然有愿意内附的外族人,就一定有狼子野心的人。这也是突厥虽然在太宗、高宗的时候都已经不成气候了,但是北患仍然严重的原因。突厥有余孽,契丹也在崛起。
在西南方,虽然对吐蕃的和亲有很大的羁系作用,但仍然不能阻挡他的继续强大,并且扩张的野心。唐与吐蕃的缓冲地带---吐谷浑已经被唐消灭。所以两者必将会硬碰硬摩擦。
明皇好大喜功,边将无不以拓疆开土来封官发财。由此,边境的两边都没有安定的意愿。所以,在当时谈什么和平可以说纯粹是无稽之谈。厉兵秣马,备荒备战可以说是此起彼伏。
另一方面,明皇时候,府兵制已完全破坏,开始实行募兵制,这必然会造成兵随将走,将领拥兵自重。无形中其实已经提供了藩镇形成的条件。募兵制的恶性发展形成了藩镇割据。
大唐一方面可以进行中亚的与大食的战争,却也不得不防范身边外族的入侵。明皇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时称天宝十节度使),安禄山就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这样的形势,安禄山不造反都不行啊。

藩镇拥有的权力:一句话,负责区域的所有权力。

藩镇节度使掌握地方兵权,是唐政府对游牧民族骑兵实行军事防御的需要;藩镇节度使掌握地方财政大权,是唐政府缓解财政压力,解决边防驻军后勤供应的需要;藩镇节度使拥有辖区数州的行政权,是更有效地执行军事防御任务的需要。总之,藩镇节度使是唐军事战略变革需要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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