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一时的大元王朝是怎么对待汉人的,又是怎样崩溃的呢?

如题所述

元朝期间,汉人是列在蒙古人、色目人之下的第三等,色目一词起源于唐代,是“各色各目”的意思,包括西域、西北各族及欧洲人;汉人主要是北方汉民族和女真、契丹、高丽等北方民族,原来金国统治范围内的;南人为第四等,是南宋统治范围内的。

元朝统治者为始终保持其最高统治权力,维护蒙古贵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离和歧视政策,元初有官员就主张“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 官员入仕坚持“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的原则、  限制民间保存弓矢。

蒙古贵族无需劳动就可以享有汉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财产;杀一个南人只需罚交一头毛驴价钱;平民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辈分为名。元世祖和英宗时期一度任用“汉儒”,后因时局变动几经反复。 所谓“十户一把菜刀”“初夜权”等传说于正史无考。

扩展资料:

元朝的外交:

在元朝建立前后始终对周边国家和政权发动侵略战争,例如:元日战争、元越战争、元缅战争、元爪战争、高丽蒙古战争等。

元朝时与各国外交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罗兄弟及其子马可波罗成为得到元朝皇帝宠信,在元朝担任外交专使的外国人。

元廷曾要求周边一些国家或地区(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缅甸、爪哇)臣服,接受与元朝的朝贡关系,但遭到拒绝,故派遣军队进攻攻打这些国家或地区,其中以元日战争最为著名,也最惨烈。

马可·波罗是忽必烈时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声称于1275年到达中国,他的著作是许多年中欧洲人了解中国的惟一渠道。马可·波罗称他的父亲尼柯罗·波罗和叔叔马菲奥·波罗先于他到达中国。

他们于1252年离开威尼斯,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几年生意,并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达忽必烈的宫廷之前在罗斯和中亚旅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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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30

元朝存在等级歧视制度,将各个名族分为四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画风反应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拳击武术、持有兵器。

元世祖忽必烈

据说很多户人家才能有一把菜刀,禁止集会拜神赶集赶场做买卖。杀蒙古人的偿命,杀色目人的可以偿还黄金,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纳一头毛驴的钱。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很不平等,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为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农田,他们经常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驱逐,任凭农田荒芜,长出野草供他们畜牧。

在民间传说中,元朝的蒙古人可以占有汉人的初夜权,即汉人结婚,新娘必须先送到蒙古保长家过三天,保长享受了初夜权后再将新娘送回。据说还有摔头胎的习惯,原因就是汉族女子由于初夜权被蒙古人占有,必须摔死头胎子女以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其实这些说法并无史料的支撑,更没有相关记载。

蒙古人占领中原,自身缺少文化,也根本不知晓汉族的文化。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变本加厉,向汉人收取各种名目繁杂的赋税,民族压迫十分严重,汉人被掠夺更为常见。

明太祖朱元璋

元朝将各民族化为不同等级,残酷剥削汉族群众。人民揭竿而起,最著名的要数红巾军起义。朱元璋25岁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1367年命徐达和常遇春,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号召,北伐中原,结束蒙元在中国的统治。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至此,元朝结束。

第2个回答  2019-09-30
元朝时汉人基本也被同化了,元朝时期蒙古人用了很多外国人来管理对外贸易,开放口岸,进行远洋贸易,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地汉人也因此受益很大,出现了很多富商巨贾,著名的沈万三就是其中之一。明末红巾起义打的主要是汉人地主出钱组织的义军武装,而不是元朝军队。各地汉人对元朝是持认同态度的,蒙古皇帝也早已被汉化。蒙古始终没有建立汉族政权的集权体制,皇帝类似于部落联盟首领,各部族之间是联盟关系。蒙古人热衷于喝酒不太关心统治问题,各地负责民政的都是汉人。由于对外贸易使经济得到了发展尤其南方各地比较富裕,所以对元王朝有比较大的认同感。相比义军占领城市后需要抢劫来取得物资粮食,所以各地抵抗势力主要是各地汉人自发组织起来的义军。所谓压迫的汉人民不聊生是不存在的。
第3个回答  2019-09-24
元世祖至元时,把居住在当时中国境内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来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元统治者把色目人列为第二等,是因为要提高回回上层分子的地位,使他们成为蒙古贵族统治的助手。把汉族分为汉人和南人,则是为了要分化汉族人民,削弱他们的反抗力。
元朝政府采取各种方法来固定这些民族的等级。在统治机构中:长官和掌权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几乎很少人在中央作官。地方的官吏达鲁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担任,并规定色目人作同知,汉人作总管,同知、总管彼此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在军队组织上: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的区别。出兵时各军参差调用,而以蒙古军为主力,军权都掌握在蒙古军帅的手中。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流放北边充军。又规定汉人、南人不得聚众败猎和迎神赛会,不得执弓矢,甚至连养狗养鹊鸟都不许可。在征敛方面:如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汉人、南人则全取。此外,在《元典章》中纪录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汉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

但是这种民族歧视的政策对于某些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大地主是不适用的。元朝的法令禁止汉人执弓矢,元世祖却对汉宫汪惟和说:“汝家不与它汉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执之”。有些很早就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地主,如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在元朝的地位和待遇都与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的,许多蒙古族的下层人民也没有享受到所谓统治民族的特权。草原上的蒙古牧民,在繁重的军役和租赋剥削之下日趋贫困,甚至破产流亡。到了元朝中叶,常有大批蒙古族贫民流到大部、通州、漷州等地,有的被卖到汉、回之家作奴婢。
第4个回答  2019-09-24
简单说就会疯狂迫害和镇压,把汉人分为南人和北人,是最劣等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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