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广州市花都区

如题所述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其历史可追溯至汉朝,当时隶属于番禺管辖。隋朝时,花都区域隶属于南海县。宋代以后,这片土地曾分别隶属于番禺和南海县。清朝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朝政府为了加强管理,从南海和番禺两县划出部分区域,因其靠近花山,故定名为“花县”,归广州府管辖。这里是太平天国起义领袖洪秀全的故乡。

进入民国时期,花县主要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新中国成立后,花县的行政归属经历了多次变迁,先后归属过江北专区、珠江专区、粤北行政区、佛山专区。1960年,花县被划归广州市管辖,成为广州市属县。1993年,花县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行政区划调整,经国务院批准,从县升格为市,命名为“花都市”,由广州市代管。2000年,花都市再次变革,经国家批准撤销市制,改为广州市花都区,成为广州市的一个行政区。

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花都区焕发了新的活力,从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发展成为拥有优美风景、优良投资环境、经济繁荣和现代化设施的城区。花都区的北部群山,即花山,曾是多个县的交界地带,清朝时期为防止不稳定因素,设立花县进行管理。今天的花都区,已不再是历史上的那个边陲之地,而是广州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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