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内阁中书和中书舍人是一会事吗?

如题所述

清代的内阁中书

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后,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

中书舍人

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权力日重。随唐时,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拟草诏旨),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随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宋初亦设此官,实不任职,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元丰改制后,始仍掌其事。中书舍人是中书省下的一个官职,但中书省到了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把中书省给废了。明清在此后于内阁中的中书科,亦设有中书舍人,其职仅为缮写文书,非前代可比。

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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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6
你好。
中书
官名,清代沿明制,于内阁置中书若干人。掌撰拟、记载、翻译、缮写。或由举人考授,或由特赐。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并可充乡试主考官。官阶为从七品。

中书舍人
官名。三国魏于中书省置中书通事舍人,掌宣传诏命,晋及南朝沿置,梁除通事二字,直称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参预机密,权势日重,甚至专断朝政。隋先改称内史,再改内书舍人,专掌诏诰。唐初称内史舍人,不久改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侍从、宣旨、劳问、接纳上奏文表,兼管中书省事务。宋初,中书保为为迁转之阶,不任实职,元丰改革官制后,如主官中书省六房(吏、房、礼、兵、刑、工),起草有关诏令。辽属中书舍人院。明属内阁中书科,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清沿置。

由此可见,中书和中书舍人不是一回事,中书舍人管的东西多。
第2个回答  2008-08-05
不是.中书省是中书舍人的头顶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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