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皇帝守孝期间可以册后、立妃?

1505年,明孝宗逝世,其子朱厚照即为,次年改元正德。就在正德元年(1506),册立夏氏为皇后,同时立沈德妃和吴贤妃。

1620年,明神宗和明光宗先后驾崩,神宗之孙、光宗之子明熹宗即位,次年(天启元年,1621年)即举行婚礼,迎娶张国纪的女儿张氏为皇后,同时册立良妃王氏、纯妃段氏。

明朝皇帝不需要守孝三年吗?何以在祖、父崩殂的次年即举行婚礼?
似乎不册立后妃并不妨碍他们正常处理国家政务吧?有些回答似乎把我的问题理解成“三年以内什么事都不做”了,其实我是说册封仪式完全可以推迟到三年以后。

古时父母过世,在子女来说是重孝,按制要守孝三年,但有几种情况是可以变通的,古人也不是那么死板。比如从军,还有身为朝廷重要大员,出于国事需要,由君主出面挽留,称为“夺情”的。
在民间,也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父母去世七七四十九日之内允许嫁娶,民间称之为“冲喜”,俗话说“千棺从门出,其家好兴旺”,意思是因死者的离去,给家族带来更多的生命诞生,多子多孙,香火永继,那样是不算不孝的。
一、皇帝守孝是3个月,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因此简化了守孝的时间。
二、天地君亲师
君在亲前,是以君礼大于亲礼,皇上定要定元开年,即次年为正德元年,定元开年是以正德的皇后也是同样要取的,也是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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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1
按明朝礼制规定,在职官员自闻父母丧日起,要辞官守孝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经皇帝特批,可以继续留任,称为“夺情”。
但是却不约束皇帝,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第2个回答  2008-08-11
明朝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四年,废宰相,皇权加强,明成主朱棣设内阁,中央权力再次强化,到1505年,明孝宗逝世,其子朱厚照即为,次年改元正德时期,皇权在明朝达到顶峰,因而不用顾及朝廷非议,皇帝独断专行便可。
第3个回答  2008-08-13
守孝三年只是通俗的说法,实际上只是二十七个月工资。
皇帝不同于一般人,不能连着两个多不理政事或少理政事,因此多是以天代月,二十七月变成二十七天,甚至有时更短。在缩水的守孝期后,就是丧满,可以加冕登基和正常嫁娶了。
第4个回答  2008-08-11
皇帝守孝只有二十七天而已
真正做到三年的,史上只有北魏孝文帝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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