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两宋时期的三次议和

如题所述

绍兴和议、嘉定和议、淮西和议。
1、绍兴和议:绍兴和议是于1141年(绍兴二十一年)在绍兴举行的一次外交会谈。南宋和金朝签订了《钦定联赛条约》,条约内容包括两国互不侵犯、互市贸易等各方面,最终达成了和约。
2、嘉定和议:嘉定和议是于1208年(嘉定三年)在嘉定举行的一次外交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在金朝皇帝完颜亮的倡导下,向南宋提出了割让大半个湖南的条件。然而南宋皇帝理直气壮地拒绝了金朝的要求,和谈随即破裂,双方重新开始了军事对峙。
3、淮西和议:淮西和议是于1234年(宝祐二年)在淮河以西的安徽和江苏交界处进行的一次外交会议。这次会议是由金朝皇帝颁布《诏曰大定》后发起的,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南宋向金朝割让大片土地和缴纳高额赔款等条件,最终达成了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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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2
两宋时期发生了三次与少数民族政权的议和,分别是辽宋“澶渊之盟”、北宋和西夏和议以及1141年南宋与金和议。这些议和活动的根本原因在于两宋朝廷政治腐败,皇帝无心抵抗,导致军事上处于被动局面。
然而,这些议和活动在客观上有利于民族间的交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例如,澶渊之盟后,辽宋之间维持了长久的和平关系,双方开展了经济、文化交流。宋夏和议后,开展了边境贸易。这些交流和贸易活动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发展。
因此,虽然两宋政府的软弱导致了议和条件的接受,但这些议和活动在客观上有利于民族间的交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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