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

婚前老公家里付的首付买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公一个人的,婚后由我们共同来还房贷。
1:请问如果我要把我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个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我们的房子,首付20W,贷款40W。
2:如果不写我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了,我该怎么分到这份财产呢?
其实像xiayuanyuanxy2所说我也不希望这样。只不过昨天老公对我发脾气,我很难过。一想到我们从结婚后到现在,他和他妈妈从来没提过在这个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就很生气。结婚时我什么都没要,一分钱都没要。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

新婚姻法出台了,具体涉及房产的规定如下: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五、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22
无须将你的名子写到产权证上,既然在婚后房屋贷款方面你参与了还款,那么万一以后离婚的话,就应该认定为你俩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

有的朋友回答婚前老公家里付的首付买的房子,是属于你们婚前财产,这里需要理解一个问题:就是赠与的问题,婚前老公家里付的首付买的房子,也就是属于赠与给你们结婚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是不可以撤消的,
第2个回答  2008-07-22
昨天老公对我发脾气,我很难过。一想到我们从结婚后到现在,他和他妈妈从来没提过在这个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就很生气。结婚时我什么都没要,一分钱都没要。
引用楼主的话,谈点个人看法。
1.发脾气。夫妻之间互相发个脾气是很正常的,应该互相谦让。
2.房产证的名字,结婚这个东西是要在两人的感情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然而然形成的产物,如果你们的感情是建立在这个房子所有权的基础上的话,那么我个人觉得你根本就没有对这段感情认真。如果你真心爱你的老公,就算没有这个房子你也会跟他结婚的。当然你跟他结婚就只是为了这个房子那就另有说法了。如果是为了房子才结婚的话,我建议你老公马上和你离婚,经济条件允许的话给你点赔偿,赶紧打发你走为上策。(这说法是建立在你图房子不图人的前提下)
3.结婚的时候啥都没要。这证明你当时和你老公的感情相对的比较好。也没图他什么,人跟你在一起就好。这是你对着份感情高尚的表现。
但是你能说出这样的话,也表明你对结婚的时候他一分钱都没拿也比较在意的,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冒昧的难听点说你也不是商品拿出来卖的。感情这东西也没有价钱能衡量那你认为他又该拿出多少来呢?拿多少出来能让你满意呢?如果你有这思想我个人感觉你有点太不自重了。
自己的感情和本身是不能用金钱去衡量的。换个浪漫点的方法说,假设现在你老公一无所有而且没房子的话,我怀疑你肯定不会跟他继续这段感情。当然如果真这样的话还是上面那句,如果你老公家里条件还可以,赶紧拿点钱出来给你点补偿。赶紧打发你走最好。
以上只为我个人观点,希望大家能客观的评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9
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不少 但是好像没人理解这位小姐真正的意思
其实楼主并不是计较这点小得失的人 从她没要任何彩礼就可见一般 楼主之所以有现在的想法只是因为在房子产权证的问题上没有得到男方和婆婆的认可 既然是共同还款为什么不写上我的名字 而且你们的态度又那么蛮横那么理直气壮 我想这才是楼主真正不满的地方
没关系 是自己的东西自己的权益就要去争取 把自己的想法和道理讲清楚 不要让他们得便宜还卖乖 当然并不支持你为了这个离婚什么的 这不值得 但一旦离婚放心 该属于你的那份没人能拿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7-21
1、把你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不需要太多钱。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去房管局办理就行了。交10块钱的印花税钱。北京是这样,其他地方就不清楚了。
2、如果离婚的话,你们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同财产,只能分割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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