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特区与特别行政区的最大区别?

如题所述

我国经济特区与特别行政区的最大区别是社会制度不同。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经济特区在大陆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经济特区是我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吸引外部资金、特别是外国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从功能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我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实行“一国两制”,即在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经济特区建立的目的是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第三,经济特区是大陆的地方行政机构,虽然有较多经济自主权,但管辖权归省或直辖市,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经济特区内全面行使中国国家主权,经济特区是扩大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比较成功的好形式。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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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6
制度不同,经济特区是社会主义,特别行政区是资本主义,还有就是经济特区归中央管,特别行政区是自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16
一个是从经济上予以方便,一个是从政治上予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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