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演的小品,是“赵本山小品”吗?

如题所述

即使与老赵多年搭档、相映成趣、庶几匹敌的喜剧明星宋丹丹,也不能遮了老赵的光芒——就没人称他俩演出的小品是“丹丹小品”嘛。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看热闹的老百姓,只知道怪才赵本山在台上逗自己喷饭,就把他演的小品叫“赵本山小品”,无妨。但是,评论家一味但见“赵本山”,则差矣!  据我所知,所谓“赵本山小品”,只是“赵本山演出的小品”而已。小品有“微型话剧”之称,实际上是截取生活中戏剧化的片段,把它加工后搬上舞台,以娱乐大众。别看这样的迷你场面,没有精缩的戏剧要素,成不了局。一个小品好与不好,关键还在脚本。剧作家在这里起着举足轻重作用。请问,所谓“赵本山小品”,哪一出是老赵本人创作的?他可能在讨论剧本和排演时出过主意,提过建议,但是没听说他是哪一个小品的作者。“赵本山小品”的作者是谁呢?何庆魁,他写了《卖拐》三部曲和《昨天今天明天》等十分搞笑的作品。而《昨天今天明天》的续集,据说是一位叫张猛的先生写的。《火炬手》作者为徐正超。我认为剧中那些冲突、包袱、经典台词等等,应该主要出自作者之手,而非演员赵本山。  我认为说一种艺术风格,或一部作品是“谁的”,就是指那风格或作品的主创者和灵魂是谁的。而赵本山只是演绎别人的创意,他演的小品严格说不可以称为“赵本山小品”。喜剧大师卓别林演的电影,才堪称“卓别林电影”呢。  咱们浑然乱贴“赵本山小品”招牌,就是说那小品好,荣耀归于老赵一身;小品不好,臭骂也由赵先生一人承受。实际上,舆论的或扬或抑,都是冲赵本山去的嘛。可荣誉,应该有幕后英雄一份儿;问题,也要相关者共同承担——如此方显公平。  比如有人批评“赵本山小品”糟蹋农民和残疾人,说农民出身的老赵“忘本”;有人讥讽“赵本山小品”越来越媚俗,拿肉麻当有趣——这老赵就有点冤乎哉了。好像赵本山名气大了,腕粗了,“王”气凌人,就由着自己性子胡来了。其实他还不是按策划人、编剧和导演的旨意行事!他在幕前表演,只是幕后那些人为达到他们目的的一个活载体。老赵的表演越出神入化,那些人所要的效果就越彰显。然而苦的只是老赵。  就说春晚小品《火炬手》,让那么老态龙钟的农民老两口儿,以极度的狂热争当“奥运火炬手”,还怪里怪气地回答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将机智化为滑稽,听着叫人难受。白云训黑土的话“伸左手倒水,伸右手闭嘴,跷左腿揉腿,跷右腿亲一口——记住没,死鬼”,据说引来了人们“热烈健康、酣畅淋漓的笑声”,可老夫我缺乏幽默细胞,即使赵宋二位卖力作秀,我还是笑不出来,反而有点恶心。当然我不怪老赵。在这个集体吊诡的氛围中,单单揪住赵本山不放,显然弄错了主要对象。饶了老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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