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制度是明代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

如题所述

养廉银制度是明代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说法正确。

养廉银为清朝特有的官员薪给制度,创建自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的薪给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事情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养廉银形成于清代雍正时期,实际上是对官员的一种补贴,清初文官的俸禄标准是依据万历《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

张居正介绍

张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汉族,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今湖北省荆州市)军籍。生于江陵县(今湖北省荆州市),故称之“张江陵”。辅佐明万历皇帝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隆庆元年(1567)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1572)代高拱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养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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