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伤仲永》有感

600字左右

读《伤仲永》有感
青铜峡市五中一(7)班 王青青
指导教师 刘娟
《伤仲永》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写的,文中主要讲的是仲永由神童变为普通人的经过。
仲永五岁那年,就能“指物作诗立就”,可见他的天资比一般孩子高得多,但后来却“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致七年后,仲永竟“泯然众人矣”。导致最终结果的原因,王安石认为“受之天”固重要,但“受于人” 更重要,如没有“受之天”又没“受于人”,那样的人连普通人都不如。
学了这篇课文,我十分赞同王安石的观点,俗语说“玉不琢不成器”,就算是再好的一块玉,也许会有人把它当石头一样的扔了,可经过雕琢,它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儿时的仲永就如“玉”,而导致“不成器”的根本原因就是后天没有受到教育,而罪魁祸首就是仲永的父亲,因为他只图眼前利益,不为儿子的将来着想。
联想到现今社会中,这样的家长还不少,自以为孩子天资聪慧,便不让孩子从基本知识学起,最终既荒废了孩子的学业,又耽误了孩子的一生。我以为“受之天”是不确定的,它不可能为我们铺就一生的路,而“受于人”是决性的,正如受迪生说过的“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仲永没有好好把握自己的优势,使自己最终成了一个无用的人,虽然我们的天资不及仲永,但我相信,汗水最终会胜过天赋的,我们即使是“石头”,经过精心的雕琢,也会像金子一样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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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
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
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25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他的才能比一般人高得多,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最终成为平凡人。想他那样有天赋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只能是平凡人。有些人既没有天赋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平凡人都不如吧?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第3个回答  2008-09-24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
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
第4个回答  2008-09-26
相关资料: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编辑本段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编辑本段五、译文
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从事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近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认为仲永是奇才,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从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编辑本段六、作者简介
王安石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编辑本段九、历史宏观主义的参照对比的反例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聪明,大时了了”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那你小时候一定很聪明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编辑本段十、特殊句式
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伤仲永 文 / 莫少白
荒诞不经的历史演绎,张冠李戴的唐诗宋词,诗人的嘻笑夸张,名人的冷嘲热讽,文笔的酣畅娴熟,现实的映照反观,风趣的寓庄于谐,使小说颇具可读性。
引子——也是末章
很多年以后,我又看到了王安石。此刻在我面前的已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神采奕奕令人瞩目的宰相。他骑在一头瘦骨嶙峋的小毛驴上,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长衫。稀疏的白色的须发在风中凌乱不堪,脸上如刀刻般的皱纹像一条条蠕动的细小蚯蚓。眼睛似乎再也很难张开,只能在眼皮沉重的一开一合中隐约看到那一点浑浊。他已然垂垂老矣。看到我,他艰难地从驴背上翻身下来,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干枯的双目里露出些许的欣喜:“你知道方仲永吗?”
我说:“泯于众人矣。”然后背起锄头走向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留下老人孤独地立在料峭的春风里,凄凉地颤抖。

我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个叫作诗人的群体。他们桀骜不驯、狂放不羁,曰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对酒当歌、梅妻鹤子,做自由散漫状;他们以贫穷为荣,以奢靡为耻;他们有自己的习惯、礼仪和黑话。我听说过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诗人的故事,人们把他因饥饿而呈现出的根根肋骨称作“傲骨”;我听过一个爱发酒疯的诗人的传说,他因看到当朝皇帝形容委琐老婆却倾国倾城而心生嫉妒,于是趁着皇帝请他喝酒的时候大耍酒疯,要皇帝最器重的小弟给他脱鞋,叫那位倾国倾城的妃子给他磨墨,人们把他的耍酒疯唤做“笑傲王侯”。总之,那时候在我眼中诗人是一种和正常人不同的物种。所以后来当我成名以后,有人称我为诗人的时候我便会脸色骤变,破口大骂:“你才诗人,你们全家都是诗人!”
诗人作为表象的傲气下面,掩藏的是无限的绝望,那是一种好似陷入泥潭的人做完困兽般的挣扎后的状态。所以他们急切地想要别人的认可,他们高谈阔论,把原本完整的句子劈柴般剁成整齐的小段以显示自己与一般人不同的有深度,他们一边叫嚣着“贫贱不能移”云云做清高状,一面频繁出入似海的侯门,为肉食者的腐朽生活再添一笔靡靡之音。在乞讨到一点可怜的酒钱后又一边狂饮一边呼喊“千里马在此,伯乐何在”之类的调子。诗人的内心充满了矛盾、迷茫与惆怅。他们的到来是一个必然,也是上天犯了错误后的将错就错。
我在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正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和我爹一起锄地。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爷爷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爹的爷爷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所以生于根正苗红的三代贫农家的我也成了老实巴交的农民,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聪明。这是不是有点逼良为娼的意思?
我已经记不起多少细节了,只知道那天的太阳是可诅咒的。它像来自地狱的烈火,像吐着阴冷氤氲的无底深渊,像四处播洒恐惧的魔鬼,像蚕食一切无孔不入的瘟疫,像人内心无法填盍的欲望一样可怕。它要把这一切拥入自己的怀中,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拥抱下青烟寥寥,直至化作尘埃。
在这毒辣的光和热下,我和爹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锄草。老爹真的很厉害,从早晨到现在没有歇息一次。而我这已经是第五次停下来了。每一次都不再想动弹。壶里的凉水早已被滚烫的地面烤热,地头的大槐树也不能再为我遮挡丝毫的暑气。它早没了早晨的坚挺,枝桠残疾了一般无力地耷拉着。原本翠绿的叶子也如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佝偻着背,几只知了趴在树干上有气无力地叹息着。
“嘿,加把劲儿,锄完回家!”父亲又喊起了号子。他已经锄完了自己的那一块,正迎头帮我。我仿佛没有听见父亲的话,因为我正在思考关于诗人的问题。我看看天上那白晃晃的一块,脑袋一阵眩晕,一股可怕的脉动猛然从心底传来,敲打着我的耳膜,敲打着我的灵魂。然后我抹抹额头上的汗珠,挥动锄头,在大槐树身上刨出一大块白,抓起一块土坷拉在上面龙飞凤舞:“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我写了一首诗。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个时候,当时的感觉仍记忆犹新。那几分钟就像几个世纪,我完全沉浸在了诗的意境和神韵之中——好吧,也许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神韵,或者说那首后来给我带来很多麻烦的破诗就没有什么神韵——忘却了外界的存在,忘却了灼人的热,忘却了劳动过后的疲惫,忘却了还没有锄完的地,以至于我爹来到我身后都不知道。
前面说过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属于扁担躺下来就不知道是个“一” 字的那种。但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我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诗还是见过的,还见过不少名诗。所以当他看到我写在树干上的那整齐的四行的时候,不禁惊奇怪万分。我爹一向很崇拜会写诗的人,不曾想现在自己家里出了一个,而且这个人还得管他叫爹。
当我写出人生中的第一首诗的时候,王安石正在汴京的街头春风得意马蹄急。
王安石。
如今的王安石早已不是当年的穷酸秀才了,身为朝臣,官居重位。更兼经纶满腹,才华横竖都溢。一手诗文曾让多少英雄垂泪,美人断肠,游子伤神。有野史说:早年的王安石屡屡失意,一时想不开,欲投河自尽。在面对滔滔不绝的连绵波涛之时,心中感慨,乃自言自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说到这里,见一渔翁正唱着渔歌悠然自得地垂钓,又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石虽不才,不敢妄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是饱读诗书,无奈人情冷暖事态炎凉,还不如这渔翁潇洒无忧。”正欲纵身投身河中落个自在,却闻得耳边有人说到:“临川羡渔,不如归而结网。”寻声望去,正是那渔翁。王安石见老者红光满面,虽没有仙风道骨,却也是精神矍铄。正想上前问好,那渔翁却已经划船离开了。
王安石想想老人的话,觉得茅塞顿开,于是放弃了死的念头,重新拾起狼毫,含窗苦读。还就那老者的话自取别号“临川先生”。很多年以后,那是一个春天,王安石又来到了那条河边,他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回忆起那位荡舟离去的渔翁,感叹自己离家多年,功名未成不说,自身如浮萍般在茫茫人海中漂泊,不知家乡今夕是何夕?王安石心弦触动,欣然挥笔道:“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汴京。
大约是都城的缘故罢,汴京的景象总是如此的繁华。各酒店商铺,顾客盈门。有那来自天南海北的商贩、侠客、旅人在此打尖住店,一时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议江湖之事者,话家长里短者,论诗词歌赋者,叙相思之苦者,各得其乐,各有其悲,不在话下;有那媳妇妇人,挑选时兴布匹首饰,争长议短,讨价还价,或因购得心仪之物欣喜,或因买卖不成而惋惜;有那赌馆妓院,早叫小厮粉头立于门前,吆喝呼喊,搔首弄姿,招揽风流浪荡子弟;杂耍卖艺者,各施手段吸引路人;街头小贩,向路人小孩兜售新鲜时令瓜果或新奇小玩意。一时间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又有那小偷泼皮穿梭其间,企图借机窃取他人财物,或撩拨娇艳女子,戏耍作乐。
此时王安石正坐在八抬大轿中翻阅着一大堆请柬,都是请他去签名售书或讲学什么的。当年一叠文稿只卖了五十文铜钱的王安石现如今已冠上大宋第一才子的头衔,身价更是驴打滚般的上涨。上个月在苏轼的“学士讲坛”上品了一回唐诗,几张发言稿愣是让各大小书社争得头破血流尸横遍野,一时间洛阳纸贵。
王安石回忆起往昔的蹉跎岁月,想起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展望着美好的未来,忍不住感叹到:“人生啊……”正待接着往下抒情,一封信印入了眼帘。
信是小学时的班主任写的。王安石一捋胡须,脑海里又回忆起那个穿着青布长衫,微驼着背、面容瘦削的夫子来。那时候,他总喜欢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念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笸箩,颠倒淋漓咦,千杯未醉呵……”每到这时,他总是闭起双眼,将头仰上去,仰上去……
老师对王安石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祝贺。同时指出,要再接再厉,力争做得更好。要始终把国泰民安放在首位,把变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建设大宋和谐社会尽心尽力。
六:唐宋八大家;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三苏(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读后感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他的才能比一般人高得多,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最终成为平凡人。想他那样有天赋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只能是平凡人。有些人既没有天赋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平凡人都不如吧?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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