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并协商对方谅解,还会坐牢么?

开车撞死了人,然后自首,且把20万押金放在交警那里。跟死者家属协商,对方同意了我给出的赔偿,并且写谅解书,还会造成坐牢吗?

撞死了多少人?具体的责任是什么呢?是交通肇事罪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根据上述规定,对方写了谅解书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是否还会坐牢暂时无法做出准确的回答,如果构成犯罪,尽量争取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具体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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