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保可以抵多少税

一个社保可以抵多少税

不可以抵税,税是税,社保是社保。社保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允许列于成本。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税的由来: 税收从整个社会产品分配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新的分配形式的过程。税收起源取决于互相制约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适当的客观经济条件,即剩余产品、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二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原始社会里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共同劳动,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产品由氏族成员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没有税收分配形式。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开始出现剩余产品,推动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成员逐渐分裂为奴隶和奴隶主两个对立阶级,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产生了根本的变化,奴隶主阶级的剥夺与占有产品形式代替了原始公社的平均分配。这种剥夺与占有,自然要遭到奴隶的反抗。奴隶主为了保持这种分配上的特权,必须有一种政治上的统治,于是产生了奴隶制国家。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资料,但国家自身并不进行生产,只能凭借政治上的权力,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奴隶的剩余劳动产品。这样一种新的分配形式产生并加入到社会产品的分配之中,这种分配形式就是税收。税收的起源径历了一人漫长的过程。同国家一样,税收也经历了一个产生、形成、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在中国,夏代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代的“贡”是中国税收的雏型。夏、商、周三代的贡法、助法、彻法是中国税收制度的原始形态,奴隶制后期的“关市之赋”、“山泽之赋”是早期的工商税收,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是最早对私人土地征税的法律。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税收征管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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