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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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1
周围人改名字有的是因为重名太多,也有的是因为家谱上与长辈名字相同或相近,所以改了。
第2个回答 2019-04-04
依照法规来进行。实事求是的说出你要更改姓名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或户籍管理人员依法、依规不予办理,那只有作罢了。
第3个回答 2019-04-01
你可以这样对户籍中心说。
这个名字给你带来心理阴影。
听起来就不舒服,
我想改一个响亮的名字,
不喜欢原来很俗气的名字。
所以想改一下名字。追答
这个名字给你带来心理阴影。
听起来就不舒服,
我想改一个响亮的名字,
不喜欢原来很俗气的名字。
所以想改一下名字。追答
请采纳。
追问我原来的名字就很响亮
我想改一个不响亮的
追答那你就说原来的名字不响亮。
更改一下说法呗。
怎么说都可以的。
响亮,你也可以说你感觉不响亮。
为什么要那么实在呢。
那样人家能给你改名儿吗?
追问不管响不响亮人家都不给改😔
追答我们有改名字的权利和自由。
又没有什么前科。
他们必须可以改,
追问这道理跟他们讲不通
真的没用
第4个回答 2019-04-01
名字已经成为了心病,不改的话怕得抑郁症!再说了一辈子就改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