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奶奶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归我的父亲所有 我结婚后和老婆居住在该房中 夫妻离婚后 媳妇是否能够分割该房产 还有 假使居住的是父亲名下的房子 离婚后媳妇是否对该房享有分割权?
先解决第一个问题:你奶奶过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归你爸爸所有,这就意味着你父亲享有房屋所有权。你很你媳妇即使离婚,处分的是你们俩的财产,和你父亲的财产无关。所以,你们离婚,不光是你媳妇没有处分权,你也没处分权。
法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个问题:父母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留给儿子 儿媳离婚后是否能够分得 ?
分不得。因为你父母指明要把房屋作为遗产赠与给你。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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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个问题:父母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留给儿子 儿媳离婚后是否能够分得 ?
分不得。因为你父母指明要把房屋作为遗产赠与给你。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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