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维权吗?突然发现自己的专利被别人用了

如题所述

  可以。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权保护以及侵权行为的认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其含义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其二是专利授权时指定的外观设计使用产品的范围。确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当以同类产品为基础。
  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1.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行为。这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法》第11条对专利权的法律效力作了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根据上述规定,作为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有被侵犯的专利权保护客体以及被指控侵权的实施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就是判断该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一项已授权并处于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的专利保护客体。
  由《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可知,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的条件为五项:
  1. 该实施行为发生在该项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 该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 该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 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 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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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4
可以呀,这是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他人侵犯的,如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你可以到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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