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南京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86590980和12333-2-5。

在南京工作,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向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诉,其举报电话为86590980、12333-2-5,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扩展资料: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受理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举报投诉;

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组织对全市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15
南京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区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法》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3个回答  2020-01-01

拖欠工资,有用吗?劳动局都去了很多次了

第4个回答  2020-12-15
我们是搞精装房装修的,2019年11月至12底在南京汤山玉兰馆施工,元月1日结束,老板让我们回家,工资会汇到我卡上,后来汇了一部分还欠我们每人五千至两万不等,老板现联系也不出现了,这资怎么讨?开始我们工资是甲方代发的,现在甲方说超发了,不肯发乘下的工资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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