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补缴页面减免性质怎么填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补缴页面减免性质怎么填
答:减免税情况栏填写如下:
1."减免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减免税优惠的类型进行勾选.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在"税收协定"项目相关所得类型后的空格内填写具体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其中:编号19"受雇所得"即税收协定规定的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存在表中列示以外的减免情形的,应在编号21-23"其他"项目的空格内填写对应的减免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2."减免人数":扣缴义务人填写此栏,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无需填写.
3."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由扣缴义务人填写,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无需填写.1."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减免税额":应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相关信息一致.2."减免事项(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情况栏"列示的减免事项对应的编号、减免性质代码及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在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扣除?
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以下项目的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请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但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如果在此期限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关于个人所得税补缴页面减免性质怎么填的内容,笔者在上文已经分明细详细列举了,在个税的汇算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如果不会解决的话可以咨询当地税务,也可以直接来网站咨询答疑老师,免费给予你最为专业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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