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单位工伤保险还可以赔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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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问题“我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单位工伤保险还可以赔吗?”
  准确的答复是:可以的!

  工伤理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说,就是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无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法律法规给予职工理赔。

  根据楼主介绍的情况(比较简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推断:楼主的情况应当符合该条款的第(六)项的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通常,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上下班途中因遭受交通事故的工伤,主要是把握着“上下班的必要时间内、必经路途中、以及没有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为判定原则。
  想必楼主也是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的!

  顺便提醒楼主二点注意:

  一、尽早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单位向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治疗终结之后,如果还有伤残的话,要及时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具体细节,建议楼主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因第三人(这里特指负有全责的交通事故的对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权利人既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当然,要符合工伤条件),也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即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直接费用(例如住院治疗费、医药费等)不能要求双份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数额要比工伤赔偿数额要高一些(因为,工伤赔偿主要是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理赔),所以,采取双重(工伤的理赔、肇事责任人的民事赔偿)索赔,有利于职工(也是交通事故的受损害者)维护合法权益。

  提醒楼主注意,有必要向当地的专业律师询问、咨询。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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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1
对方负全责即所有医疗费用他已结清了,治疗结束后一切正常没有异样工伤是赔不了,但你也要报工伤,因为在治疗期内你是缺勤的,假如没有报工伤时将会被扣工资.假如还发生了其他严重事故报了工伤还能获得除医疗费用以外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08-10-21
要赔, 本来就是工伤。
第3个回答  2019-03-19
回答问题培长问题
第4个回答  2008-10-21
可以,法律上好像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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