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存在哪些易于割据的因素?

封建割据产生的根本原因

封建社会的变化
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达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瓦解,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佣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天赋君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欧洲封建地主贵族阶级在被新兴资产阶级打垮后,因为自身利益的损失也对资产阶级控诉和批评。部分人甚至将封建社会与社会主义相对比,称贵族庄园内主仆没有利益冲突而目标统一,旧时的庄园主农业经济制度优于现代的工业生产制度。这一思潮称为“封建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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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7
从中央层次讲,皇权与相权的分制,使得以宰相体系为核心的中央豪强势力的崛起和扩张成为可能;而皇权的高度集中又会使得皇权滥用和皇权旁落成为可能,从而产生外戚政治和宦官政治;上述两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地方豪强会通过献贡、联姻、结党等途径依附于中央豪强并加强与中央豪强的联系,以此获得税收豁免、法外领域等经济、政治特权。
从地方层次讲,皇权的相对削弱会导致地方势力尾大不掉的祸患,究其原因有这样几种:国家由盛转衰,刚刚脱离战祸,如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王朝进入解体阶段,无力平息大规模起义,将征兵、征税、征粮之权下放地方,如东汉末年;建国之初,皇权根基孱弱,受到中间期(上一朝代解体至下一朝代建立之间的时期)时由吞并旧王朝遗产而壮大的豪强氏族的制约,如西汉初期、东晋初期。上述情况的共同点是:地方豪强在自己的辖地形成国中之国,对抗甚至挟持中央政府。
第2个回答  2022-06-25
首先要对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例如封建制度)的再生产问题作出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再生产是指:在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下,社会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同时也就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再生产过程;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制度的再生产是指社会产品的下一轮生产的社会条件同上一轮生产的社会条件一样,即使社会经济制度受到了某种冲击,比如说,一个落后的民族征服了一个较先进的民族,或一个皇朝替代了另一个皇朝,被征服地区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新皇朝的社会生产条件不变。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长期维持下来,需要从中国封建制度再生产规律性的角度进行考察。

关于这个问题,可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封建经济结构的再生产;二是封建经济生活主要人物的再生产。

(一)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再生产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弹性体制下,封建经济结构的基本状况如下:

在广大农村,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是并存的,一段时间内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主,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辅,另一段时间内以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主,地主土地所有制为辅。但无论是地主土地所有制还是自耕农所有制都是皇权赖以统治的基础,皇权总是希望统治的基础越巩固越好,总是希望皇权的继承人能稳稳当当地接班,并使统治长久维持下去。如果自耕农土地被地主大量兼并,自耕农人数锐减,被迫流离失所,皇权统治的基础就不会巩固。同样的道理,如果地主对佃户的剥削过度,迫使佃户逃亡或起来反抗,皇权也会感到这是对自己统治的威胁。然而,皇权要维持自己的统治,必须依靠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来贯彻自己的统治意图,执行自己的政策,而官僚机构中的成员大都是地主,或者原来不是地主而进入官僚机构后逐渐成为地主,或者他们本人虽然不是地主,但却同地主有密切的联系。这样,皇权就必须在地主、佃户、自耕农三者的关系处理中保持平衡。土地兼并之风过盛,自耕农大批丧失土地,影响到皇权的统治,朝廷就必须采取抑制豪强的措施,制止他们任意侵害自耕农的利益。地主剥削佃户过度,佃户纷纷逃亡或聚众反抗,也影响到皇权的统治,朝廷同样会采取措施来缓解地主同佃户之间的矛盾,使封建租佃制不致因种种极端行为而破坏。但皇权又必须主要依靠由地主构成的或由同地主关系密切的官员们来推行这些措施,于是往往使皇权难以把制止土地兼并或制止佃户因受过度剥削而逃亡等措施真正贯彻下去。

关于朝廷、地主、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概述:小农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军队的基本成员,所以朝廷不能让小农大批破产、逃亡;另一方面,中央集权体制之下,官员由朝廷任命和发给俸银,历史上官员人数不是很多。对朝廷来说,“在承平时代,主要政事不过是民、刑、钱、谷,这在州县衙门,几乎完全委之于吏胥和佐杂幕僚办理;更重要是,是能够利用和依靠在乡地主士绅来监督农民的一举一动,预防他们起来造反。……同时地主自己又没有能力起来割据称雄和造反作乱。全国的地主士绅是专制国家统治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人数以千万计的非正式任命的庞大官僚队伍,也是专制统一帝国政权的支柱。”①因此,在地主同农民的关系中,皇权既要抑制地主过分盘剥小农,又不能因此而失去地主的支持。
第3个回答  2022-06-27
首先要对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例如封建制度)的再生产问题作出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再生产是指:在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下,社会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同时也就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再生产过程;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制度的再生产是指社会产品的下一轮生产的社会条件同上一轮生产的社会条件一样,即使社会经济制度受到了某种冲击,比如说,一个落后的民族征服了一个较先进的民族,或一个皇朝替代了另一个皇朝,被征服地区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新皇朝的社会生产条件不变。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长期维持下来,需要从中国封建制度再生产规律性的角度进行考察。

关于这个问题,可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封建经济结构的再生产;二是封建经济生活主要人物的再生产。

(一)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再生产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弹性体制下,封建经济结构的基本状况如下:

在广大农村,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是并存的,一段时间内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主,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辅,另一段时间内以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主,地主土地所有制为辅。但无论是地主土地所有制还是自耕农所有制都是皇权赖以统治的基础,皇权总是希望统治的基础越巩固越好,总是希望皇权的继承人能稳稳当当地接班,并使统治长久维持下去。如果自耕农土地被地主大量兼并,自耕农人数锐减,被迫流离失所,皇权统治的基础就不会巩固。同样的道理,如果地主对佃户的剥削过度,迫使佃户逃亡或起来反抗,皇权也会感到这是对自己统治的威胁。然而,皇权要维持自己的统治,必须依靠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来贯彻自己的统治意图,执行自己的政策,而官僚机构中的成员大都是地主,或者原来不是地主而进入官僚机构后逐渐成为地主,或者他们本人虽然不是地主,但却同地主有密切的联系。这样,皇权就必须在地主、佃户、自耕农三者的关系处理中保持平衡。土地兼并之风过盛,自耕农大批丧失土地,影响到皇权的统治,朝廷就必须采取抑制豪强的措施,制止他们任意侵害自耕农的利益。地主剥削佃户过度,佃户纷纷逃亡或聚众反抗,也影响到皇权的统治,朝廷同样会采取措施来缓解地主同佃户之间的矛盾,使封建租佃制不致因种种极端行为而破坏。但皇权又必须主要依靠由地主构成的或由同地主关系密切的官员们来推行这些措施,于是往往使皇权难以把制止土地兼并或制止佃户因受过度剥削而逃亡等措施真正贯彻下去。

关于朝廷、地主、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概述:小农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军队的基本成员,所以朝廷不能让小农大批破产、逃亡;另一方面,中央集权体制之下,官员由朝廷任命和发给俸银,历史上官员人数不是很多。对朝廷来说,“在承平时代,主要政事不过是民、刑、钱、谷,这在州县衙门,几乎完全委之于吏胥和佐杂幕僚办理;更重要是,是能够利用和依靠在乡地主士绅来监督农民的一举一动,预防他们起来造反。……同时地主自己又没有能力起来割据称雄和造反作乱。全国的地主士绅是专制国家统治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人数以千万计的非正式任命的庞大官僚队伍,也是专制统一帝国政权的支柱。”①因此,在地主同农民的关系中,皇权既要抑制地主过分盘剥小农,又不能因此而失去地主的支持。
第4个回答  2021-07-27
这个问题不用太复杂,主要还是信息传递不够发达,再者就是君主制会把贵族权贵的权利进行放大,封建社会的含义不就是以分封为主的社会形式而形成的吗,分封一般都具备自我独立的权利蒸空,对下有独立的统治,独立的司法,另一层的独立分封,导致的结果就是对中央集权的淡漠,对地方君主的效忠,所以今天的中国一直在进行爱国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信息社会都到了今天了还在进行,你以为古代的忠君爱国会有多大的用处呢,用处不大才导致欲望的膨胀,人类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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