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样查对方资产

如题所述

离婚查对方资产的方式有:
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
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
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
离婚的法定流程如下:
1、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后进行合法的离婚登记;
2、选择诉讼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应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决定立案后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查对方财产的方式:当事人一般不得自行查询财产,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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