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奔跑”为话题的作文

我想到一个题材:以学习为中心的,有没有答按

其实我想故事本身所处那个大时代的背景,就已经为阿甘和珍妮的人生之路定下了基调,战后的西方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黑人的摇滚乐被带到了白人世界,猫王红了,lennon来了;中场阶级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可他们的子女却成为了垮掉的一代,他们抛弃父辈的信仰,他们以反叛标榜自我,追求理想主义他们追求自我解放,性解放,于是“花童”时代来了;黑人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了。因为信仰不同,阿甘和珍妮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的方式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自幼失去母爱,在父亲的暴蘖下成长的珍妮,自然而然的在性格中注入了反叛的因素,并不那么美好的童年使她自小就想脱离现在这个世界,所以她和阿甘在田地里,许下的愿望是我愿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fly far far away,在他许下愿望的时刻,鸟儿从他们头顶飞过。珍妮作为西方社会垮掉的一代,作为“花童”中的一员,以波希米亚人的方式渡过了成年后的大部分生活,就如垮掉诗人凯鲁亚克的那首诗《在路上》一样,她随其他嬉皮士成员四处游走,居无定所,追求自我解放,理想化主义,而这样追求的现实体现方式就是流浪、吸毒,摇滚乐、反战还有性。珍妮是反叛的化身;而单纯的阿甘在那个伟大母亲的呵护与鼓励下,自始至终走的是“人间正道”。他几乎在所有重大事件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不仅取得了财富,更赢得了荣誉,阿甘是主流的代表。所以我想阿甘是永远无法看到他和珍妮之间的那条鸿沟,他永远不明白珍妮的选择。虽然最后两人殊途同归,可是此前两人的人生之路是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相互对抗的。

在那个两人第一次重逢的夜晚,阿甘从军队回到镇上,却在声色酒吧里看到了抱着吉他裸唱的珍妮,多年之后两人的人生路线居然就这样第一次交叉。而此时珍妮娓娓唱来的却是那首《Blowing in the wind》,很多人都说这是bob dylan的反战歌曲,而此时台下的阿甘身着军装,两个人的即纠葛又对抗的宿命人生隐约可见。也就是在一晚,珍妮伸手拦下了一辆汽车,正式开始了她“在路上”的旅程,开始了她的fly之旅。之后两人走上了方向不同但又时而交叉的人生之路。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在《San Francisco》的歌声中,离开家乡的珍妮只身来到三藩市,也许她那时也和其他“花童”一样是头戴鲜花赶往圣地三藩市的。而阿甘则派往了越南。

在那个多雨的越南丛林里,伴随着沙沙雨声传来的是悠扬的《加州梦》,此时的阿甘正顶着雨认真给珍妮写信,他写的是那样认真。而珍妮在哪?此时的珍妮正和其他嬉皮士们坐在赶往加州的汽车里,加州的旧金山是珍妮他们的圣地。然同一首歌串起的却是两种不同的境遇、不同的信仰。讥讽的是作为战斗英雄的阿甘荣归故里,可却在白宫门外遇到了反战示威的珍妮。虽然湖里的一个拥抱,使两人都忘记了自己所谓的信仰,然而久别重逢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在byrds的《turn turn turn》中一副波希米亚打扮的珍妮和戎装上挂满奖章的阿甘最终还是分道扬镳。毕竟他们所走的路不同。

于是阿甘继续着他的传奇之旅,几乎和此后上任的每一个总统见面,刺杀与丑闻总是围绕在总统周围。前一个镜头尼克松还和阿甘微笑握手,而后一分钟住在水门大厦的阿甘却无意中揭露了尼克松的丑闻,导演让水门事件就这样搞笑的诞生。电视里马丁路德金开始演讲“I have a dream.....",中美建交了,lennon来美了,金钱与信仰?阿甘成名了,阿甘也有钱了。

最后使两人重新走到一起的确是那个孩子。他们又重新回到儿时的小镇,过着最朴实的生活,享受着传统的天伦之乐。然而快乐短暂,最终珍妮死于艾滋病,导演以艾滋病作为珍妮结束人生的方式,我想恰恰为珍妮生前所走之路写下了宿命的注脚。珍妮被埋葬在了儿时两人一起玩耍的大树下,就在阿甘一转身离开时,身后一群鸟儿从珍妮墓前飞过,恍惚间,阿甘似乎回到了儿时和珍妮一起许愿的那个下午。也许就在此时,珍妮才真正挣脱了所有束缚,逃离了所有痛苦,成为了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fly..... fly........ fly.......

阿甘将孩子送上了school bus,就如同当年母亲送他一样,白色的羽毛在风中飘舞,于是生命的轮回又开始了。

下面还有一篇。也是关于人生价值的。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每当我遇到问题或困难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自然的想起电影中阿甘奔跑的每个场景,然后我也会很自然的把自己当成阿甘,不断的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

在今天之前,看过阿甘正传不下13遍,很久就想写一部观后感,毕竟很多时候,我的身上有阿甘的影子。不知是出于对影片的理解不深还是自己的阅历尚浅,又或者两者兼之吧,每次提笔总会写不下去。今天,电影里一些熟悉的镜头和那些熟知的对白不止一次地闪进我的脑海,我想阿甘了。于是,从抽屉里拿出那张尘封的《阿甘正传》DVD光盘,再一次重温了阿甘的人生。

在我看来,阿甘的一生是成功的,尽管他的IQ仅有75。而阿甘的成功是因为他的纯洁以及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现实生活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但都比阿甘聪明;可是有多少人能比阿甘更努力,更执着于自己的生活呢!其实阿甘没有任何特长,除了奔跑,还是奔跑。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奔跑着,跑遍了小镇上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学跑进大学;从大学跑进海军陆战队;跑进了越南的森林;跑进了美国的乒乓球国家队;跑到了中国;跑到海上去捕虾;跑到了美国总统的身边;跑遍了全美国……其实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是觉得阿甘虽然傻,但是他是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以及知道自己要为所渴望的东西付出什么,所以他的一生都在奔跑,一直的奔跑。很多人在心目中笑阿甘傻,觉得阿甘的成功不过是误打误撞。我们不能否认这仅仅是一部电影,一部虚构的电影,但是事实上,这个充满规则的复杂的世界也一样可以很简单,因为我们脚下的路没有哪一条不是得靠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只是很多智商正常的人总是喜欢把简单的一切变得复杂化,以此来炫耀自己肤浅的卖弄。

谈谈影片中的亲情。影片中的母子情确实让我印象深刻,阿甘的母亲没有因为阿甘低智商而抛弃他,相反想尽办法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不让别人看不起他,支持他,以他为自己的骄傲。母亲对于阿甘一生的影响可以说是谁也无法取代的,母亲是阿甘心灵上第一个也是最牢固的依靠。这段母子情让我印象深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很容易就把阿甘的母亲看做是我的母亲,同时把阿甘看做是自己。母亲也是一个人把我从小带大,没有因为生活的苦难而选择埋怨或放弃,而是想尽办法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希望我某一天能够从nobody变成 somebody,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的母亲不像阿甘的母亲那样有文化,也许她还带着骨子里还带着愚昧和无理,但是很庆幸,她能默默的接受一些东西,支持我、鼓励我,那已经足够了。

再谈谈影片中的友情。可以简单的归结为阿甘和巴布的友情。阿甘对待友情不能用亲密来形容,在我看来,是一种简单的纯粹,就像对珍妮的爱情一样,甚至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在越战时,队伍遭到偷袭,大家各自逃命,阿甘心里一直想着他的朋友巴布,在回来寻找巴布的路上救出一个一个受伤的战士,当阿甘救出丹恩中尉得知丛林很快会被移为平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退却,心里想到的只是一定要再进丛林,找到巴布,因为巴布是他阿甘的朋友。在巴布死后,他们的友谊并没有随巴布的死亡而终结,退伍之后阿甘履行曾经的承诺,去巴布家那边干起虾业,取得成功后与巴布的家人一同分享自己的财富。说起友情,我是心里时刻是充满了感恩的,能走到今天,绝对离不开朋友对我的理解、信赖、包容和鼓励,那是一生的财富啊!毫无疑问,没有友情的一生是不完满的。也许我们这一代不需要用生命去验证友情,但是真正的友谊绝对不是建立在金钱和权势上的。友情和爱情一样,值得用一生去守候。

最后谈谈爱情。之前一直很难下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己在爱情上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读懂爱情,但是可以说比以往读得更明白了。阿甘的奔跑,从某个角度看,可以说是为了珍妮而奔跑。小的时候,阿甘遭同伴欺负,珍妮大声喊:“Run, Forest! Run!”然后阿甘就挣脱了脚下的束缚,开始了自己的奔跑人生;长大后,同样一个镜头,阿甘跑进了橄榄球场,跑进了大学;越战前夕,珍妮让他不要太勇敢,遇到不对劲就跑,阿甘就这样跑着逃了命,还救出了很多自己的战友,跑到了总统身边;所以阿甘曾经对珍妮说,他的所有一切都是珍妮给他的,因为她曾经叫他飞奔,他一直听她的,所以才得到今天的成就。他对珍妮的爱是简单、纯洁而且高尚的。当珍妮在车里与男友亲密的时候,只是听到珍妮因为头撞在玻璃上而发出的叫声便冲上去给他男友两拳;参加越战时,他能坚持几乎每天都给珍妮写信;当珍妮在酒吧台上唱歌却遭人调戏,阿甘二话没说,冲上去将那几人推倒在地,并且抱起穿着裸露不堪的珍妮;当珍妮被男友(黑豹党任职的那位)抽了记耳光之后,阿甘双眼发怒,全身都扑了过去,暴打此人;在反战演讲时,阿甘听到台下珍妮的喊声,非常惊异的一声"JENNY",他随即冲下台去两人在水中拥抱在一起;珍尼死后,阿甘找人将那曾经带给珍妮伤害的房屋痛快的推倒掉……阿甘和珍妮最后还是结婚了,婚礼是在他们家门口举行的,没有铺张的排场,平淡得如同一阵微风浮过的水面,然而那样感人、真挚。谈到爱情,我坦言自己做不到阿甘那样执着,或许说,我们追求的东西不同。在我看来,爱情是双向的,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付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坦诚、相互信赖和相互包容的,两人在一起不应该成为对方的负担,而是前进的动力;不应该是占有,而是给予。我庆幸在我即将步入社会的时候身边有了这样一位女子相伴,让我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一份动力。我们现在都还有缺点,不曾完美,但我们会相互理解和包容;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我们会坚守心中的信念。

亲情、友情、爱情,可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了,缺少哪一部分人生都是不完整的。我无法得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用阿甘母亲的话讲,我需要自己用一生去探寻。所以我会继续奔跑,为自己的人生奔跑,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也为她的理想而奔跑!我有信心,我会比阿甘更成功、更幸福!

好啦!
参考资料:http://www.cnjxol.com/rbtk/xqn/content/2006-07/07/content_1407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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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8
奔 跑 人 生

人生是一场漫漫旅途。
有时我们只是静静地坐着,看乡间夕阳 ;有时我们慢慢地走着,享自在风光。而当远处的地平线——那心中永恒的渴望在召呼我们时,那便是我们奔跑的时候了。奔跑人生,共同体验人生百味。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艰辛。真实的长跑需要身体的良好状态,而人生的长跑则需要心灵的坚韧不屈。毕竟,人生的跑道不会是铺满玫瑰的花径,而是充满艰难险阻的沙土之道。我们要忍受脚板的疼痛,呼吸的困难,外界的纷扰,还有心灵里,那隐隐约约的放弃之念。太多的艰辛,让无数人失去了心中的渴望和方向,人生变成了安适的散步。而那些坚韧不屈的灵魂,则继续在生命旅途奔跑着。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畅快。
当远处的地平线最终屈服于你我不懈的步伐时,当遥远的彼岸最终踩在你我的脚下时,我们体验到的,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最透彻的满足。不要太多的言语,不要在意彼岸的伟大抑或平凡,只要静静去享受,这惟一属于自己的奔跑人生。而即使我们最终到不了自己的理想之境,别着急,终究会有一个人,顺着走过的路,奔向远方。
当我们经历了这漫长的奔跑人生,无论艰辛、畅快、满足,都已幻化成心中最美好的记忆。而奔跑,便是人生最美丽的主题。
系紧你的鞋带,不要犹豫,让我们一起奔跑,去体验这多彩的人生!
经历过最初似乎无止境的艰辛,我们挺了过来,身体已经适应了奔跑的感受,心灵不再有激烈的困惑——远方的目的地一点点在接近,而人也有了一种属于奔跑的快感,这是体验人生点滴过程的快感。不再理会外界的纷扰,我们只专注于自己的每一点进步,每一刻成长,轻盈的风成了我们最好的伴侣。想想古往今来那些伟大的奔跑者吧:司马迁、李白、凡高、尼来、格瓦拉……外界的一切早已不能羁绊他们的脚步,他们沉浸在内心的美妙体验,在人生旅途中划出了一条美丽的轨迹。
奔跑人生,我们体验一种满足。
第2个回答  2008-11-28
人生弯弯曲曲水,世事重重叠叠山。热情去奔跑,去超越,然后才能拾掇失意后的坦然,挫折后的不屈,困苦艰难后的从容。

王孙莫把比蓬蒿,九日枝枝近鬃毛。露湿秋香满池岸,峰来不羡瓦松高。

我策一匹骏马,在昏黄的古道上奔驰。然而,官场的尔虞我诈,世俗的道貌岸然绊住我奔跑的脚步,无情的现实冷却了我一腔热血。是啊,想当年力士为我脱靴,贵妃为我磨墨,那该是我仕途上奔跑得最顺畅的时期啊。

可是,无意间我看到了力士谄媚的丑态和贵妃不可告人的笑,我觉得我应该永远让我奔跑的双脚停滞不前,离开这黑暗的金马门。我清醒地知道,我宁愿散尽千金,只求一醉,也不愿摧眉折腰,做大唐的“御用文人”!

于是我带上一把佩剑,把一杯酒去寻访我暂且放在名山的白鹿,永远跨出黑暗的仕途之门。

昔日我骑卸赐骠马奉诏奔驰,今日我骑白鹿奔向我梦寐以求的远方。浊酒深酌,重返喜地,寻幽豪饮,同销万古情愁,南下吴越,梦游天姥,齐叙难酬鸿志。奔跑让我屡跌屡撞,奔跑又让我获得心灵的超越——思想,永远在徘徊和失意中成熟。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蓠趣未穷。宁可枝头抢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我送走了那个可弃可恨的昏君,零丁洋未过,我就被远兵的罗网网住。

我回头看那无止境的路,从临安到岭南,这一路我的确奔过来的。我的人生又何其相似。当年,我心怀抗元大志,跨上(公|文\有*约提供)战马,驰骋沙场。我在奔向战场,也是在奔向我人生的另一处归鸿:大丈夫志在军营。

可是临安府,容得了一代糊涂君王,容得了一群窝囊庸臣,却容不了一颗誓死效忠的赤诚之心!所以,我深深明白,我只能永远奔跑,哪怕只杀一个元兵,收复一寸疆土。荆棘算得了什么,刀光剑影又有何畏惧。

今夜,我却被困在暗牢,也许永远不能跨上我心爱的坐骑,去驰骋边疆,驰骋信念,驰骋人生了。箫声吹得人哀怨,但哀怨从来不属于伟丈夫,士可杀不可辱。铁骨铮铮的文天祥怎能跪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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