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令》规定内务建设必须遵守哪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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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原则: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5、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一百零八条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第一百零九条军人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第一百一十条军人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军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军人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第一百一十二条军人不得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迷信活动。

第一百一十三条军人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操作武器装备。

第一百一十四条军人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上访。

第一百一十五条军人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一百一十六条军人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一百一十七条文艺工作者扮演我军官兵,以及军人给报刊、杂志等提供军人肖像,着军服主持电视节目、参加电视访谈,必须严格执行军容风纪的规定,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

第一百一十八条军人不得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以军人的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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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4
五项原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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