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地主”成分是1979年开始着手取消,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他们主要是中小地主。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自己又得勤于劳作,忙时也要雇人。
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地主阶级的成份常有变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的优势增大。在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后,工商业者购买土地,出现工商业地主。
扩展资料
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
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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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不难发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会后即在一九七九年一月开始的在全国范围内对四类分子进行的摘帽措施,就成为了全面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利实现工作重心转移的首要一环。这次全面的摘帽行动,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对建国后所划分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成份和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个人阶级成份的取消。连同此前的对右派分子的摘帽,全国人口才真正实现了没有出身和阶级成份差别的公民平等性。它不仅是使得占人口一定比例的这部分人直接获取了新生,得到了解放,还使得占人口较大比例的这部分人的子孙及亲友卸下了所受牵连的政治包袱。改革开放是从这里拉开序幕的,它因此就成了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历史转折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