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两种工勤人员都是正式的在编人员,工作的稳定性毋庸置疑,该有的福利待遇也不会落下。除了工资收入比公务员、事业干部低一截外,也都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都有职业年金、公积金,行政工勤人员还有相应的车补。指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察、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所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这类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广义上的公务员,他们最大的特征是都是使用行政编制,而非事业编。
属于公职,只要是在编的正式人员全部属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不分身份。但是,工勤属于工人身份,公务员是干部身份。唯一的缺点是,工勤一辈子工人没啥前途,几乎没有晋升渠道了。公安机关工勤人员一般是指公安机关带有编制且为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有机关工勤和事业编工勤两种。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公职人员。没有执法权,不能履行职务行为。但是,基层往往是将这部分工勤编制人员作为正式民警使用。发有警服、装备。
在机构改革之前的公安机关工勤人员是工勤岗位编制,机构改革过后取消工勤岗位人员编制。原在编工勤岗位人员只出不进,通过转岗转制退休逐步退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机关所有的辅助人员(协勤,辅警,文职,司机)全部外包服务或者使用三方劳务派遣工。公职人员很复杂,五花八门,三教九流,车船店脚牙,无所不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公职人员做不到的。公安机关的工勤人员,可能没有警服,不是人民警察,却很有可能是真真正正的公职人员。
公安机关的工勤人员属于公职人员,但和公务员是有差别的,主要表现在:没有执法权,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公务员(民警)收入要低,没有警衔工资,奖金一般还是有的,但比辅警地位和工资又要高,工作也稳定;不足的是缺少晋升通道。
机关工勤人员虽然是在编人员,但是工人身份,身份的不同与改革的发展,也使得未来机关终将不存在工勤身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