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后不审判也不开庭怎么办,谢谢。

民事继承纠纷,法院一审开庭时,由于被告说他们有证据还没有及时递交,法官就开庭后让双方补充举证。但已经过了一年多了,法官既不审判也不开庭怎么办,请内行人支招,非常感谢。

首先,第一审都必须开庭审理,不论民诉还是刑诉。所以,书面审理和不开庭审理都是在第二审程序或是审判监督程序中才会出现的概念。

在民事诉讼中,不开庭审理又称为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判决。

而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地,可以不开庭审理及做出判决或裁定。这种审理方式又叫做“调查讯问的审理方式”。

这就说明不开庭审理不同于书面审理,合议庭仍然要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才可以做出判决。追问

开过那一次庭后,再也没有人联系我们了,打电话过去就告诉案件多让等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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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6
首先,第一审都必须开庭审理,不论民诉还是刑诉。所以,书面审理和不开庭审理都是在第二审程序或是审判监督程序中才会出现的概念。

在民事诉讼中,不开庭审理又称为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判决。

而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地,可以不开庭审理及做出判决或裁定。这种审理方式又叫做“调查讯问的审理方式”。

这就说明不开庭审理不同于书面审理,合议庭仍然要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才可以做出判决。
第2个回答  2018-12-22
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期满不能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不能审结,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六个月。这就是十八个月,也就是一年半了。另外,简易程序转成普通程序的,重新计算审限。理论上又是三个月。公告可以扣除至少两个月审限,有的地方规定可以扣除三个月。鉴定期间不计算审限。追加继承人,等待其他案件结果属于中止审限,均不计入前述十八个月期间内
第3个回答  2018-12-22
法院有审限规定,法院不开庭的原因可能是案件疑难复杂或者排期问题,建议咨询案件承办法官具体原因。
第4个回答  2018-12-25
就是年底案件多了没有安排,你只要查的到你的案件就行,具体开庭时间他们会通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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