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生活作息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农民:\x0d\x0a农人每天的时间表,是从日出到日落都在田里工作。仅有在中午他的家人给他送饭时才停歇,这是自古以来的习惯。\x0d\x0a商人:\x0d\x0a从汉代到唐代中叶,政府在城市中指定市场的地区,商人集中在那里营业。同一种行业的人住在同一行里,而政府对他们施以广泛的控制和监督。依照古来的习惯,要到中午才开市。在唐代,中午击鼓二百下开市,到日落前的七刻钟击钲三百下而散。这个规定自9世纪起逐渐松弛。到了12世纪,一般大城市里从清晨到深夜都有商业活动。商人不再受地区或时间的限制了。和政府减少对市场控制同时并进的,是郊区市场的发展,这种市场称为“草市”,从一开始就很少受到控制。当然,在宋代及宋代以后,仍然像从前一样,在市镇和乡村里有定期的市集。这种市集大致上只在当天的一段时间内开市,因为没有延长时间的必要。\x0d\x0a工匠:\x0d\x0a工匠的工作时间表就像农人一样,包括整个白天。在唐代,政府规定三月和七月的时期为“长功”;十、十一、十二、一月时期为“短功”;其他月份时期为“中功”。大致是政府规定在不同的月份里有不同的工作分量。在较近的时代,大约从宋代开始,城市里的工匠通常变成在晚上也和白天一样地工作。这个发展显然和商人时间表的改变类似,但是施行的范围没有那么广。只有室内的手艺才需要晚间的工作,而且大约只有半年(譬如,自九月起,至三月止),用来补偿一年之中这段时间较短的白天。这似乎反映了工业发展要比商业发展落后。\x0d\x0a官员:\x0d\x0a汉代官员在每五天之中可以有一天不办公,这个假日称为“休沐”,下至隋代仍然奉行这一个假日。不过在汉代以后的分裂时期,南方中国曾经有所改变;我们知道,至少建都在今日南京的梁朝曾经规定每十天之中才仅有一次的例假。自唐至元都奉行这一个规定。这些假日称为旬假或旬休,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和最后一天(即二十九日或三十日)。明、清时代再进一步削减,完全废去这一类假日的规定(直到民国时期,星期天才成为官方假日)。\x0d\x0a学生:中央官学(太学或国子监)学生的待遇大致和官员相同,同样地有相当多的假日。这些学生的数量不多,多半是数百人,而数千人的时候较少。大部分学生在私学私塾读书,他们在上、下午都用功,只有主要的节庆才放假。明、清时期,私学私塾也有大约一个月的新年假或寒假。农家子弟的学校只在农闲季节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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