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告向法官说保留诉讼权利,是什么意思,有实效吗?

一起交通事故,有人伤,股骨颈骨折,垫付了4万,原告也起诉了,法院也审理了,就是判决书没下来呢,原告担心后期(不知道多久)可能因为此次事故引起股骨头坏死,所以在审理的时候说要保留诉讼权了,也就是说,在判决书下来以后,相应理赔也都赔了,那么我是还有可能会被告是吗?这个保留的诉讼权利有没有时间限制啊?要是没有时间限制,岂不是没完没了了。

交通事故致人伤害,法庭审理的时候说要保留诉讼权,这个没有意义,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另行起诉,不需要说也是有这个权利。如果不符合条件,就是说了也不管用的。追问

那这个一审判决之后,岂不是还有可能被起诉,那这不是没止境了吗?

追答

一事不再审,这是诉讼的基本原则,所以一般不会再起诉了。除非,这次判决没有涉及到的问题。

追问

没涉及到的问题就是说万一因为这次伤导致股骨头坏死,还是要起诉我?如果被告没有后续坏死啥的,就不告,那也够折腾人的啊!

追答

只能面对现实了

追问

我垫付的医药费,原告没写在诉讼书里边,是只能我自己去跟保险公司报吗?报不了那么多,我能够起诉保险公司和此次事故中的原告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4
是的,原告都是有这个权利的,就是如果有问题他高兴还可以再起诉告状。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