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未改变明朝皇权专制的本质 怎么理解这句话

如题所述

内阁这一新型中枢权力机构是明统治者的一个创造,其与以往的丞相府、“三省”或中书省不同,内阁大学士只对皇帝负责,只同皇帝发生工作关系,而不能与六部、都察院等其它行政权力机关直接沟通和联络,更不能指挥它们如何工作,因此明代的内阁大学士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执政大臣。所谓内阁“宰辅”的权力,与历史上“总百官,揆百事”的宰相、三公等执政大臣相比,相去甚远。“票拟”乃为内阁最主要的职权。所谓票拟,即外廷章奏先经御览,皇帝阅后发交内阁,由内阁大学士以皇帝名义拟就批答文字,提出对政事的初步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附贴于章奏之上,随同封进,皇帝如同意内阁票拟,则亲自或交司礼太监以朱笔照票批发各衙门执行,称为“批红”。由上可知,票拟制度在权力运作机制上完全受制于皇权。章奏由皇帝先阅后再下发内阁票拟,实际上就规定了票拟之内容情节必须完全符合皇帝意旨,否则皇帝可将章奏不下发内阁,不作处理,称为“留中”。或加以删改,称为“改票”;或径从内批,称为“中旨”。
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专制皇权发展带了高峰。
明成祖时设立特务机构 。东厂和锦衣卫合称为“厂卫”成为专制皇权的可靠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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