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办的房产证,加上孩子的姓名,女方离婚要求分款,说是有孩子的名子?

如题所述

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即使是在婚后办理的产权证。
产权证增加了孩子的名字,等同于该房产属于男方与孩子共同共有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在孩子18周岁以前,是不能进行处分的。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了女方,女方也无权处分或分割该房屋。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监护人只有监管的权利,是不能做出有可能减损未成年人财产利益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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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6
结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商品房,虽然是婚后才办出来房产证,但购房合同发生效力的时间在婚前,且男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房屋权属与女方无关。在离婚时不会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也不进行分割。至于婚后加上了孩子的名字,这属于男方对孩子的赠与,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各自份额,应当视为男方与孩子共同共有,即使进行分割(或者不分割、由一个共有人对另一共有人进行补偿),那也是男方和孩子之间的事,跟女方无关。
第2个回答  2022-03-31
我觉得对于房产应该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可证明房产是自己全款买的,那自己就有绝对的分配权利,不过夫妻之间还是应该协商来分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4-04
如果说是因为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在结婚以后,房产名字加上了孩子的姓名,那么,这套房产就有孩子的一份,那么这个时候,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是有权利分走孩子那一份的
第4个回答  2022-04-04
你好,
结婚之前来帮全款买的房子,结婚以后办的房产证,加上了孩子的姓名,这个房子跟女方是没有关系的,女方即使离婚也不能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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