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关于汉字的「六书」说有哪些新的认识和发展

如题所述

主要认识和发展来源于唐兰和裘锡圭两位先生的观点。

六书说存在的问题。
六书说是《周礼·保氏》最早提出来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做出了完善,原文表述如下: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日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日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日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日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另有郑众及汉书艺文志的六书说,大同小异不做赘述。
六书说是传统的观点,影响挺大。里面也有一些不尽合理之处。普遍认为,转注和假借是用字法,不是造字法,特别是转注,争论较大。会意的例子不尽合理,许慎是受到了左传的影响,楚庄王曰:止戈为武,人言为信,是哲理性的发挥,而非文字学的解答,是不准确的。
另一方面,六书说的定义并不严谨,有的字可以二属,形成形声兼会意这类型的情况出现,有甚者学着八八六十四卦将六书分为三十六类。

唐兰的三书说
唐兰的三书说见于其著作《中国文字学》,其分类为:
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声文字
唐兰认为,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这三者足以概括一切中国文字。
裘锡圭评论三书说的局限性为:
象形与文字字形联系起来难以理解,象形字是词的书写形式,而象意和形声也是书写形式,为何单独把象形与字形联系起来。从字形与词的联系上看,象形跟象意并没有多大区别;另外,唐兰的三书说并没有给非图画文字类型的表意字留下位置,将这种字归结为变体的表意字(见《文字学概要》105页)

裘锡圭的三书说
裘锡圭的三书说是继承陈梦家三书说理论进一步完善,他把文字分为两类:可以纳入三书说的和不可以纳入三书说的。
陈梦家提出的三书说是表意字、假借字、形声字。这里他弱化了象形的位置,在文字隶定之后象形跟会意指事并没有明确区别,归结为表意字。又强调了假借,假借是用字法,但并不意味着假借就不是汉字的一种基本类型,假借字数量众多,在结构上也有自己的特征。
裘锡圭把不可归纳为三书说的文字分为五种类型:
记号字、半记号字、变体表音字、合音字、两声字,这类型的字数量不多。
记号字:五、六、七、八都是记号字。本身的形体就不表示明确意思,只是作为符号使用。
半记号字:丛、义(这里不能用繁体),虽然繁体的丛、义不是记号字,但演化成这样并不能看出它原来的意思,只能当做一个符号使用。
变体表音字:乒、乓、刁,这一类的字是从原有的兵、刀变体而来,只表示字的读音,不表示意思,实际上已经是个符号了。
合音字:比如甭、覅,都是两个字的读音合起来,并表示这两个字的意思。在化学用字中尤多,比如羟、羧、羰等……
两声字:纯粹由声旁构成的字,两个部分都表示声不表示意、比如啎,两个组成部分并不表示忤逆的意思。

总结,六书说以来的学说继承都是对汉字认识的发展。六书说的理论基础在于古文字,重视古文字的继承关系;而到了三书说,重视的则是现代文字的自身归类,撇清了和古文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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