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立遗嘱把财产都给儿子了,尽到赡养义务的女儿就没有继承权了?

如题所述

母亲既然是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让她把赡养义务也确权,以前就当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以后赡养就随着财产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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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7
这个是肯定的,如果说母亲在生前已经将财产,以立遗嘱的方式给了其中一个子女,那么别的子女就没有权利继承母亲的财产了,如果母亲在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母亲去世后,这就是遗产,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说你尽到了赡养义务就能继承母亲财产,因为赡养父母本身就是你的义务和责任,这和继承母亲的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2个回答  2021-07-17
如果母亲立有遗嘱,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就算尽到了义务,但是也没有继承权。如果母亲去世没有遗嘱,子女都有权继承,但是如果有遗嘱就以遗嘱为准。
第3个回答  2021-07-17
你这纯粹就是对法律的误解,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因为父母抚养了子女,所以子女必须赡养父母,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所以你认为你赡养了父母就应该继承遗产于法无据。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财产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你母亲怎么处理他的财产是他自己的事,他愿意给谁都受法律保护,你认为山羊了老人就必须得到遗产同样于法无据。
最后,没有人剥夺你的继承权,你不能继承遗产和剥夺继承权是两个概念。
第4个回答  2022-04-05
是的,如果你母亲立了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给儿子,尽管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女儿一直赡养母亲,但是女儿也没有权利再继承母亲的财产。因为这件事是以遗嘱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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