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房;我是共有人,亲属拿着我的身份证将我的房产据为己有,我能要回自己的房产吗?

房屋拆迁的安置房;我是共有人,我哥哥拿着我的身份证能将属于我的房产据为己有吗?

物权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里面的权属证明是由房子的取得者或者拥有者或者一家之主做出的,有你的身份证没有权属证明,管理部门也不瞎登记。愿意写自己的名字,和有资格写权属证明的人商量吧。注意每一个人都有家庭,一家子都同意个人才能拥有房子,这样的一个人才是写权属证明的人,否则房子属于家庭,由一家之主写权属证明,还得注意这是一家之主把行使物权法赋予的权利交给了登记者,不是把房子给了,取得房子不是物权法的适用范围,按照现实中存在的合法的方式方法过程取得。严格来讲说要回房产没意义,说重新登记名字倒是能将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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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31
你可以去办身份证挂失,如果你的亲属在你挂失前把房产过户了,而且手续齐全的话,可能会很麻烦。
第2个回答  2018-12-31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可以起诉
第3个回答  2018-12-31
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解决问题。
第4个回答  2018-12-31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让他返回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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