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三权是这样的: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行政权归总统 立法权归国会(参议员,众议院) 司法权归大法院
这三权是互不干涉的,只有最高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的,国会任命,但是一经任命,除非自然死亡,否则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解其职。
总统的权利不用说了,就是国会和最高大法院给你通俗的解释解释。
国会是立法机构,总统的重要决定,没有国会的批准也无法施行,美国的一切都有法律规定,没有人能越法行事(理论上是这样,但事实上,美国的法律也是为有钱人制定的),国会也可以弹劾总统,总统犯法,也要由法院裁决。再通俗点说,美国总统相当于我国的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国会相当于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法院也和我国的最高法院差不多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