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衢道中 从哪些词语可以看出这首诗描写的季节?

如题所述

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
这首诗是描写初夏的季节,梅子黄透了的时候,天天都是晴和的好天气,乘小舟沿着小溪而行,走到了小溪的尽头,再改走山路继续前行。山路上苍翠的树,与来的时候一样浓密,深林丛中传来几声黄鹂的欢鸣声,比来时更增添了些幽趣。

拓展资料:原文

三衢道中
作者:曾几
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
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
译文:
梅子黄透了的时候,天天都是晴和的好天气,乘小舟沿着小溪而行,走到了小溪的尽头,再改走山路继续前行。
山路上苍翠的树,与来的时候一样浓密,深林丛中传来几声黄鹂的欢鸣声,比来时更增添了些幽趣。
赏析:《三衢道中》是南宋诗人曾几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首句写出行时间,次句写出行路线,第三句写绿阴那美好的景象仍然不减登山时的浓郁,第四句写黄莺声,路边绿林中又增添了几声悦耳的黄莺的鸣叫声,为三衢山的道中增添了无穷的生机和意趣。全诗明快自然,极富有生活韵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19
三衢道中描写的季节是初夏季节(农历五月),这一点从“梅子黄时“等词语可以看出:
诗句中的“梅子黄时”正是农历五月份,此时梅子由青转黄,正是江南梅雨时节,难得有这样“日日晴”的好天气。所以是初夏时节。

曾几《三衢道中》原文:
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
祝学习进步,满意请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04
“梅子黄时日日晴”此诗首句写出行时间(季节),“梅子黄时”指五月,梅子成熟的季节(初夏)。
三衢道中
曾几 〔宋代〕
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
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
译文
梅子成熟的时候,天天都是晴朗的好天气,乘小船走到小溪的尽头,再走山间小路。
山路上古树苍翠,与水路上的风景相比也毫不逊色,深林丛中传来几声黄鹂的欢鸣声,更增添了些幽趣。
注释
三衢道中:在去三衢州的道路上。三衢即衢州,今浙江省常山县,因境内有三衢山而得名。
梅子黄时:指五月,梅子成熟的季节。
小溪泛尽:乘小船走到小溪的尽头。小溪,小河沟。泛,乘船。尽,尽头。
却山行:再走山间小路。却,再的意思。
阴:树荫。
不减:并没有少多少,差不多。
黄鹂:黄莺。
诗写初夏时宁静的景色和诗人山行时轻松愉快的心情。此诗首句写出行时间,次句写出行路线,第三句写绿阴那美好的景象仍然不减登山时的浓郁,第四句写黄莺声,路边绿林中又增添了几声悦耳的黄莺的鸣叫声,为三衢山的道中增添了无穷的生机和意趣。全诗明快自然,极富有生活韵味。
  第一句句点明此行的时间,“梅子黄时”正是江南梅雨时节(黄梅天),难得有这样“日日晴”的好天气,因此诗人的心情自然也为之一爽,游兴愈浓。诗人乘轻舟泛溪而行,溪尽而兴不尽,于是舍舟登岸,山路步行。一个“却”字,道出了他高涨的游兴。
  三四句紧承“山行”,写绿树荫浓,爽静宜人,更有黄鹂啼鸣,幽韵悦耳,渲染出诗人舒畅愉悦的情怀。“来时路”将此行悄然过渡到归程,“添得”二字则暗示出行归而兴致犹浓,故能注意到归途有黄鹂助兴,由此可见出此作构思之机巧、剪裁之精当。
  作者将一次平平常常的行程,写得错落有致,平中见奇,不仅写出了初夏的宜人风光,而且诗人的愉悦情状也栩栩如生,让人领略到平的意趣。
  诗还有个特点,就是通过对比融入感情。诗将往年阴雨连绵的黄梅天与眼下的晴朗对比;将来时的绿树及山林的幽静与眼前的绿树与黄莺叫声对比,于是产生了起伏,引出了新意。全诗又全用景语,浑然天成,描绘了浙西山区初夏的秀丽景色;虽然没有铺写自己的感情,却在景物的描绘中锲入了自己愉快欢悦的心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3-16
一、不可以。自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以后,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教师正式编制的。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条件为:
1、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备各级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规定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4、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4个回答  2021-03-17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