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它们如何做出?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它们如何做出?
请通俗的讲一讲~~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

(一)、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二)、两者决定的因素不同:

1、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免于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三)、两者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

1、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轻微的;

(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

(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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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9

不起诉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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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免于起诉是不用起诉,不予起诉时不用起诉了
第3个回答  2019-06-14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

(一)、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二)、两者决定的因素不同:

1、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免于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三)、两者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

1、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轻微的;

(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

(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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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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