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剥削"与"消灭剥削"?

如何正确理解"剥削"与"消灭剥削"?
(1)什么叫"剥削"
(2)我国现阶段存在不存在剥削?其具体表现是什么?
(3)如何正确评价"剥削"
(4)如何正确理解"消灭剥削"

我觉得剥削有三层次,形式和根源,一种是经济,剥削是社会经济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化的科技平的提高,工业化,机械化,是满足和了人们的生活需要,阶级斗争首先是经济上的竞争其实类似于(现代的市场经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是资本主特有经济制度),其实无论是五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人性和思想可能没有本质区别!很多人性的丑恶现象都是一样的,只是规模和程度不同,阶级矛盾不过是人性矛盾的的放大版,阶级斗争包括阶级内部斗争(或称竞争),斗争的结果不是消灭,而是转化或者叫流动!很多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恨包括羡慕和嫉妒!也就是消灭的不是阶级形态,而是阶级的主人,所有资产阶级的祖宗都是无产阶级!是无产阶级向往的理想!“当大官”“嫁豪门”“成富婆”“皇帝梦”“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改换门庭”!富裕和当官是普通人竞争和进步的结果!没有问题!问题是,人性的贪婪和不守规矩!这是没有阶级性的!剥削也有合理和不合理!这个界限就是在相对公平的统一制度下的自主选择!所以归根结底是人性问题!不是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为了限制人性(普通人性,缺乏思想水平思想教育,劣质品)的!政治制度规范权利相对公平!惩罚违规者!政治制度与人性的博弈,先进者与落后的博弈,公与私,善与恶,强与弱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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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剥削(社会主义国家):


    是什么: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为什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关系是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对物质利益仍存在强烈欲望。

国家政策扶持,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的垄断剥削)。


    剥削(资本主义国家)

1、是什么: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剥削可根据不同方式或途径,可分为“权削”、“资削”、“技削”这三种剥削类型。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表现为剥削剩余劳动价值。

2、为什么: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根本原因。现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剥削关系存在。



    消灭剥削(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消灭剥削的可能,以下做法是社会主义)

3、怎么做: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2)、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

(3)、政治上:制定正确的计划规划,政策法律,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4)、文化上: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先富带后富,向共产主义推进。

(5)、经济上:制定正确合理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率。

(6)、套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呵呵,学政治的吗?
"剥削"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
唉,不如你那政治书翻一翻
我国现阶段存在存在着严重的剥削现象,比如说一个公司,工人在这个公司工作所创造的价值是远远的大于他所得的工资,那么他创造的那些剩余价值都被公司的股东和领导所瓜分…
"剥削"是无法消灭的,只要有阶级主义就有剥削,除非真正的实现社会主义,当然,我们是看不到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0-29
就是脱衣服和被脱衣服
第4个回答  2019-10-11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这已经是许多人耳熟能详的、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讲”的一个根本“道理”。
“这个道理”告诉人们: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有别于资本主义等其他什么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56—1357页)。

“这个道理”指明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两条基本途径(亦即必须解决好的两个重大课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把“蛋糕”做大;消灭剥削以消除两极分化——下决心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

剥削,一个基本的特征就是以生产资料(资本)为工具,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成果。

剥削,是两极分化的根源。无论“蛋糕”大还是小,如果没有剥削,就不会有两极分化。因而如果不从分配上消灭剥削,就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也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

剥削,源远流长,是自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现象,而消灭剥削,也同样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如果承认剥削是有“生命周期”的历史现象,如果承认“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消灭剥削,就不能指望剥削会在一夜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消灭剥削就必然且只能是一个逐步(减轻剥削程度、降低剥削率)直至最终彻底消亡的历史过程。

如果承认“消灭剥削”只能只能“渐变”——逐步减轻剥削程度、降低剥削率直至消亡的历史过程,那么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究竟该怎样践行“消灭剥削”呢?中国共产党人在团结、引领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进行了艰辛的探索。

从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到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从宽泛地讲消灭剥削,到具体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到作出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大决策,历经多年的艰辛探索,已经勾画出了简明的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的“路线图”。
补充:
弈史 2019-09-27 15:44 并没有看到成效。
回这位网友:个人以为,消灭剥削,可以有两大“基本方式”:
一种是(个人称之为)剥夺剥夺者的剥削工具所有权——剥夺剥夺者对“剥削工具”(即生产资料如土地、机器设备等等)的所有权。社会主义实践史上在夺取、建立新政权的过程中曾经采用过的“基本方式”。您应该承认这种方式已经看到了成效的。
另一种是(个人称之为)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即剥夺“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共产党宣言》.个人把《宣言》中所说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理解并称之为“剥夺剥削权”。回顾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这种方式尚在探索之中,且已经有过初步的尝试,但因种种原因导致尚未作出制度性安排,因而一时难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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