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戒毒是否会留案底

我有个朋友吸毒了,他想自愿去戒毒所戒毒,可是他怕会给留案底,以后出来就不好了,请问:自愿去戒毒的人会给留案底的吗?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 《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是为了规范戒毒工作。

第二章 自愿戒毒

第九条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第十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第十一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第十二条 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二)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

(三)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虐待、体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二)收受、索要财物的;

(三)擅自使用、损毁、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的;

(四)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传递其他物品的;

(五)在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六)私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七)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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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如果选择的是自愿戒毒医院的话是会不会留下案底的.
如果是强制戒毒所,那是会留下案底的.自愿戒断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拥有强烈的自愿戒断意愿;
2)人格健全、认知良好;
3)家庭关系和睦、监护人能积极配合;
4)家庭经济条件困难;
5)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6)排出心脏病、高血压、癫病、精神分裂症、肿瘤、恶性肿瘤、智力低下等疾病史。
详细情况请参考词条“自愿戒毒”
第2个回答  2018-08-20
自愿戒毒是不留案底的,当然前提是不被抓到,因为国家对吸毒人员也是有打击的。主动自愿戒毒的话,要选择正规的自愿戒毒医院就可以,北京高新医院好像是可以开自愿戒毒的证明,这样不会被抓,还不留案底,可以问问看
第3个回答  2019-08-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对志愿接受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不给予处罚。
而且自愿戒毒医院不会留下案底,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4个回答  2018-07-28
不必担心,根据禁毒法规定,主动戒毒,不受处罚。针对戒毒历史,会有记载,但请放心,公安机关会予以保密,且你的主动戒毒属于好的做法。也是值得赞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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