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人与法人实体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人与法人实体有2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法人的概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实体的概述:法人实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对其活动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的企业和其他单位。

二、两者具备的条件不同:

1、法人具备的条件:

(1)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实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2)具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

(3)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

(4)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扩展资料:

法人的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法律概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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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6

法人与法人实体的区别如下: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法人实体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法人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法人实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法人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3、范围不同

法人实体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法人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实体

百度百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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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8

1、范围不同

法人实体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法人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2、概念不同

法人实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对其活动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的企业和其他单位。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3、设立的程序不同

法人一般由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向法人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主体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者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而设立的。

4、两者具备的条件不同

法人实体不得不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具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且法人实体依法对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5、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法人实体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法人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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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26

法人与法人实体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法人实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对其活动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的企业和其他单位。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2、设立的程序不同

法人一般由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向法人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法人主体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者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而设立的。

3、两者具备的条件不同

法人实体不得不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具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且法人实体依法对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扩展资料:


法人的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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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28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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