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可以抓人吗?

警察因为怀疑,可以将公民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吗?

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不可以抓人。
“抓人”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因此适用强制措施是有一定前提的。
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具体如下: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地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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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5
警察既然怀疑,只要手续齐全、符合办案程序要求,带嫌疑对象回去讯问并不违法。
那不叫“抓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5
当然是不合法的!而且即便是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抓捕的时候,警察也需要出示拘捕证明才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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