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是男方的房子,女方如果公证离婚后分一半,这样有效吗?

现在规定结婚原本是谁的东西,离婚后还是谁的,对吧。
结婚前男方的房子和钱,假如女方结婚前让男方公证或写保证之类的,男人离婚后东西必须分一半或分一点给女方[威胁男人不同意就不结婚],这样离婚后这样字条有效吗,能分到吗?或者说这种方法可行吗?

  如果结婚前,男方已经购置了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为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离婚,女方要求分一半,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公证处也不会给予公证。
  如果是婚内赠与,双方写好协议后,应进行公证,然后在房产证上填写上女方的名字,只有这样才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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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有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3
这种情况的话建议还是不要结婚的好,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还想到怎样得到对方的一部分财产,已经失去了结婚的意义了,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
纵横法律网 李翔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8-13
没有用的
如果对婚前的房产公证过,婚后,无房产的一方得不到任何房产
字条没有用,除非公证
第4个回答  2011-08-13
可以签协议

您好!为稳妥办好您要委托的事务,请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真与律师电话沟通详细情况,或者约见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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