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结婚风俗是什么

诸暨结婚风俗是什么

婚日,男女双方均大办喜酒,宴请宾客。男方发轿迎娶前,办"发轿酒"、"暖房酒"。婚礼日俗称"好日",须办"正酒"。中午,女天地方办"女酒",邀女方亲友参加喜筵。晚上,男方设筵,丈人(即岳父)、舅爷循例坐首位,新郎、新娘均须向尊、宾客一一敬酒。新昌有"满筵"之习,即男家在厅堂临时搭台为新娘设专座。送上第二道菜肴后,新娘开始"脱通换通",即脱去一件外衣,另外换穿一件。至第九道莱肴上桌,新郎、新娘在伴郎、喜娘陪同下、从东首第一桌至西边末一桌,依次一一敬洒,此后方可进房。宴后,按俗闹新房。 绍兴各地婚礼一般于冬季夜间(多为寅卯时)举行、循序履行繁缛礼仪,往往至半夜,故有"舅爷怕日光"之说。是日,女方兄弟均不在男家留宿。 翌日清晨,老嫚登门"送子"。即将一红衣绿裤木质"小人"送入洞房,置于床上,焚香烛奏乐祝祷,谓之送子。 是日早饭为新人首次会食,俗称头聚饭。新娘须坐上首,新郎则屈居下席。 头聚饭后,新婚夫妇循俗至附近寺庙、当坊上谷祠(土地庙)和宗祠拜谒,祈求神灵先祖保佑。回家后至厅堂"拜三朝",即祭祖、跪拜长辈及受晚辈拜见。 婚后第三天,新人至女家"回门",拜见尊长,俗称"过三朝"。礼仪与男家拜三朝同。新人务必当天返回夫家,绝不能在母家过夜。入夜,新娘须向各尊长请晚安,而且须到婆母房间"坐夜"。婆婆启齿放行,新娘方能回房歇息。 至"正三朝",新娘又须与夫家及房族尊幼行见面礼。此时,方可开口按称谓呼叫家人(俗称开金口)并操持家务。至厨房应先添柴烧火,取其火红、兴旺之意;裁剪缝制应先做裤、袜,取"裤""富","袜""发"谐音求吉利,俗有"若要富,先做裤;若要发,先做袜"之说。 绍兴婚姻观念与习俗亦有变化。民国时期,城区开明士绅曾倡导简化礼仪,文明结婚,但城区平民及农村依然如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俗趋向文明、简约。结婚时间多在五一劳动节、国庆、元旦或春节,并出现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等形式。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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