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权益有什么区别?

谢谢,说的详细一点.

权益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和利益。
权利公民依指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
第一,是否具有强制力不同。权力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强制力,即对违背权力主体意志的行为,权力主体可凭借自身的能力和力量对其实行惩罚。因此,“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强力”。而权利则是权利主体决定自身行为的自主性或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权利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请求资格,而非强制力。例如,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不能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对其采取拘禁、殴打等强制手段,而只能请求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
  第二,是否需要一定的相对人不同。权力都是在一定的主体之间形成的,发出意志的一方,只是在拥有一定的作用对象(个人或组织)时才能形成和实现权力,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而权利则不然,它有时可以脱离相对人而独立存在。如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劳动权、休息权、财产所有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都不是非有一定的相对人才能实现的。
  第三,是否与义务相关联不同。权力的实现以对方的服从为条件,不一定与特定的义务相关联,也就是说,行使权力者与服从权力者之间是一种地位不平等的关系。而权利则与相应的义务密切相关,行使权利须以承担义务为条件。在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四,从广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前者存在的范围和领域比后者广泛。由于权力体现的是一种能力和力量,因此无论在有无法制与规章的状态下,权力都能存在。而权利只能由法制和规章予以规定才能存在,在没有法制和规章的状态下,也就无权利可言。
  第五,从狭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享有权利的人比拥有权力的人广泛。因为法律权利是任何公民和法人都具有的,而公共权力则只有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管理者才具有。
  第六,二者所代表的利益不同。从狭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权力往往代表的是公共利益,而权利代表的往往是个人利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权力与权利可以说是公与私的区别。以权利谋私可以,以权力谋私则是非法的。
  第七,二者在行使时是否具有选择性不同。权利虽然是国家法律所赋予人们的一种权益,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求其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其权利有些可以放弃或转让,也就是说,权利的行使具有选择性。而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讲,不仅是权力者在职责范围内有从事一定行为的资格,而且意味着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渎职或失职,也就是说权力的行使无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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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6
权利与权益的区别,概念不同。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
权益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会计学上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两者总称为权益。
第2个回答  2019-08-27
1、定义不同:权益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所说权益。
会计学上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两者总称为权益。权利是指: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
  2、范围不同: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范围更广,而权利只是价值的付出与回报,至于利益是否获得就未定;
  扩展阅读:
  权利是法律概念,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以及要求他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除法律规定剥夺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公民除外,任何公民的权利都受法律同等保护。但是,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损害他人、社会、国家、集体的利益和权利,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权利不再受保护。
  权益是权利和利益的结合体,是法律概念。合法权益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意公民在维护合法权益时,要运用法律武器,采用合法方式,而不能用非法方式,否则自己的权益不仅得不到维护,反而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权力”包含“权”和“力量”的意思,是相对于国家、人民而言;“权利”包括“权”和“利益”的意思,是相对于公民而言。如“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应该用“权力”而不该用“权利”。“权力”与“责任”相对,“权利”与“义务”相对。权利和权益又是密不可分的,权利是前提,而权益是结果,没有权利谈不上权益,不能维护权益,权利也是空洞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权利与权益
民法作为私法,可以说就是一部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法。从特征上讲,权利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利益,利益是权利的主要内容,但这并不等于所有的利益都能表现为权利,比如死者的人格利益。因此,完全用利益来概括权利并不准确,权利是指那些被法律所确认的类型化了的利益。正是因为如此,我国《民法通则》第5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保护”的规定中,才采用的权利和利益的概念,而没有使用民事权利的概念。
区分权利与利益,在面对侵害死者名誉权等有利益而无权利的案件时,就很容易在理论上找到一条正确的思路,即不意味着不是权利的利益就不能受法律的保护。所以有学者主张在侵权法上对权利采用广义理解,即包括利益,将那些通过单行特别规定得到保护的法律状态也视作权利,扩大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保护的范围。由于我国民法主要大陆法系影响,将侵权行为法列入传统债法体系当中,而没有像英美法系一样,采取侵权行为法独立的立法模式,因而,在研究侵权行为时,往往容易忽视权利与权益的区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1-20
权利,简单地讲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可以作的行为和享有的利益,这种行为和利益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公民有权依法自己去实施某种行为,也有权要求其他公民或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去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从而使本人得到一定的利益或者实现某种愿望。公民的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公民个人的意愿,公民既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他人不得妨碍。
公民的权利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国家在公民的权利遭受阻挠或侵害时,有责任以强制手段保护和帮助公民实现其权利。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也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否则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因触犯法律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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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法权益,就是法律确认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是法律调整的出发点和目的。统治阶级通过法律把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确认下来,并通过各种法律手段保证它们不被侵害,并在社会中予以实现。例如公民依法享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剥夺。又麴公民的请求赡养、工伤索赔,因被侵权请求国家赔偿,都是法律明文规定予以保护的权利;公民的刑事辩护权,是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都具有合法性。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讲的"合法权益"是指法律援助申请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包括实体法上的权利和利益,也包括程序法上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机构接受公民申请时不作实质审查,因为法律援助机构不是人民法院,特别是引起诉讼的申请人的实体权利是否合法,要由人民法院裁判。法律援助的目的,首先是程序性的,即让人人都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其次通过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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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权益在法学上的界定有严格的区别。而按照老百姓的通常理解,当官的才有权利,有了权利才能干事,这个印象虽然多少带有贬义色彩,但却也是千百年来权利文化的表征,甚至在提倡为人民服务、雷锋都“出国”了的今天,我们还有“三讲”的必要。而权益于权利虽然仅仅一字之差,概念却完全不同。它一般指个人利益不可侵犯性及因此应享受的权利,应用起来要特别分清楚的是:此权益不是彼权利,而“利”也好,“益”也罢,反正它们都不是“力”,因为权力要施之于人,而权利和权益根本在于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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